占地糾紛被判敲詐勒索 河南農婦羈押642天后無罪釋放 獲國家賠償30.4余萬元?
近日,趙留志之子馬先生收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國家賠償決定書》。
據紅星新聞報道,河南農民妻子趙六枝因占地糾紛被判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申訴多年后無罪釋放一案迎來新進展。11月1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趙六枝兒子馬先生處獲悉,他已于近日收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國家賠償決定書》元,趙六枝將獲得30萬元左右的國家賠償。
紅星了解到,在作出決定前,今年1月,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該案作出約28萬元的國家賠償,趙留志不服提起國家賠償上訴。新的國家賠償決定支持的精神損失賠償由之前的4萬元調整為6.5萬元。
從敲詐勒索到無罪釋放
紅星此前報道稱,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河南省輸變電工程公司第一項目施工項目部在中牟縣瓦坡村修建高壓電塔,其中38號塔基礎永久占用趙留志、程相奎土地0.27畝。按照賠償標準,兩人共應獲得1萬元左右的賠償,但他們認為賠償金額太少,多次前往工地阻止施工。
經村干部協調,河南輸變電工程公司分別轉賬6萬元、5萬元給兩家公司。該公司的集中資金申請表記載,支付目的為賠償。
2015年4月10日,趙留志、程相奎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5月,兩人被逮捕。
2016年7月12日,中牟縣法院審理認為,趙留志、程相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阻撓施工的方式向河南輸變電工程公司施壓,迫使該公司分別支付其6萬元、5萬元,并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趙留志、程相奎。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和三年,并處罰金,追繳犯罪所得贓款。
之后兩人都認為自己無罪,分別提出上訴。在長達6年的訴訟過程中,數家法院進行了多次判決,法院的判決由“兩人實施敲詐勒索,免予刑事處罰”改為“兩人實施尋釁滋事,免予刑事處罰”。隨后在2021年10月,鄭州中院改判趙留志、程相奎無罪。
鄭州中院認為,趙留志、程相奎的行為明顯輕微,無危害性,不認定為犯罪。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趙留志、程相奎利用妨礙施工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能僅僅因為有瑕疵或不當就以犯罪論處。綜合來看,趙六枝、程相奎的行為明顯輕微,無危害性,不認定為犯罪。
無罪釋放,獲國家賠償30.4萬余元。
趙留志被判無罪后,向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根據申請,趙留志在沒有指控的情況下被關押了600多天。先后被多個法院定罪,人身自由權益受到嚴重侵犯。他原本健康的身體在關押期間每況愈下,獲釋后多次住院,花費了巨額資金。他們的日常生活、家庭關系和社會評價都受到嚴重的負面影響。多年來,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趙志及其家人多次向相關司法機關和律師求助,也花費了大量的費用。這些費用都是錯誤判決造成的,賠償義務機關也應該支付。
趙志提出賠償人身自由、治療費用、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維權費用等五項請求,共計近300萬元。此外,趙留志詢問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對于這個判決結果,趙六枝的兒子馬先生告訴紅星新聞,他們認為精神撫慰金賠償太低,無法撫慰趙六枝的精神創傷。趙志在羈押期間患病的治療費應予支持,因枉法產生的律師費和維權費也應予以賠償。<愛尬聊_百科知識>
后來,他們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申訴。在這份申請中,他們補充說,趙留志在被拘留前身體強壯,沒有任何疾病。被收押后,他的身體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幾乎不能自理。出院后,多家醫院診斷為心律失常、重度二尖瓣反流、輕度三尖瓣反流等疾病。錯誤的判決對趙六枝的精神造成了嚴重的創傷。原本開朗的趙六枝變得沉默寡言,被診斷為重度抑郁癥。并增加人身自由和精神損害賠償。
11月18日,紅星新聞從趙六枝兒子馬先生處獲悉,他們已于11月15日收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新的《法制日報》,將精神損害撫慰金4萬元調整為6.5萬元。鄭州中院支付趙六枝賠償金共計30.4萬元,駁回趙六枝的其他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