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解封在飛機上使用便攜式電子設備禁令:由航空公司評估?
中國民航局在飛機上開放手機等便攜電子設備。9月18日,在中國民航局的例行記者招待會上,中國民航局飛標司副司長朱濤表示,前幾天,《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負責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部,以下簡稱《規則》)第5次修訂發表,從2017年10月開始實施。
本次修訂放寬了對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PED)的管理規定,允許航空公司評主體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影響,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和使用政策。對此,朱濤表示,航空公司可以根據評價結果決定在飛機上使用什么樣的便攜式電子設備,政府禁止,現在政府將該權力交給航空公司進行評價。第二,民航局飛標司制定了相應的審查、評價方法,接受航空公司的申請。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中國航空公司允許在飛機上使用相應的便攜式電子設備。朱濤說。
另外,第五次修訂版《規則》對單元疲勞風險管理、單元資質管理和培訓管理等內容進行了大篇幅的改寫。單元疲勞是引起不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規則全面細分,強調了飛行疲勞與人的生理節律和單元工作時間直接相關等概念,降低了飛行單元和客艙乘務員年總飛行時間的上限。
《規則》不僅根據國際民航公約附件的要求延長了參加運行的飛行員的年齡上限,還調整了進入機長訓練的相關要求和飛行員管理的相關政策,取消了領航員和通信員的相關要求
對于客艙乘務員,《規則》調整了客艙乘務員訓練的綱要和合格要求,增加了乘務員的初始訓練和再訓練的時間,增加了乘務員最近經驗的要求等。
另外,第五次修訂版《規則》修訂了燃料管理政策,對飛行中的燃料檢測和燃料監測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發表最低油量和緊急油量的時機,同事修訂了定期乘客運行的燃料要求,統一了國內和國際運行的燃料要求,為航<愛尬聊_生活百科>空運輸者實施燃料政策優化提供了規則支持。
《規則》進一步明確了航空公司航空器持續適應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形成閉環管理,進一步提高進入設計壽命中后期飛機的運行安全,加強對老年飛機的安全監督。
據悉,在第五次修訂版《規則》實施持有現行有效運行合格證的航空運輸人員應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全符合此次修訂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