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養老金調整倒逼打疫苗是違法之舉?
第一財經消息,近日,西南某高校法學博士撰文,呼吁通過養老金上調和疫苗接種綁定的方法,強制退休老人接種疫苗,緩解養老金支付壓力,通過經濟手段,迫使老人盡快完成接種。雖然說敦促老年人打疫苗是為了降低自身風險的出發點似乎可以理解,但是在這種冠冕堂皇的正當目的下提出“不打疫苗就不能增加養老金”顯然是違法的,而且提出這樣一個光明正大剝奪老年人退休待遇的意見也是非常令人費解的。人們不得不懷疑是否正如一位教授網絡名人在一段搞笑視頻中所說:“有些學生讀了法律之后,根本就失去了人性和普通人。
第一,對于公權力來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什么都不能<愛尬聊_健康養生>做,這是基本常識。沒有你能做的法律,任何機構包括養老金發放單位都不能隨意降低老年人應享受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是公民繳納社會保險基金形成的資金和相應的業務收入,用于為老年居民退休后維持生活提供保障。社會保險是一種國家社會保障制度,是以公民為國家創造財富提供勞動后自己繳納的資金,以及后人繳納的社會保障資金池,再加上財政補貼。這不是任何人送的禮物。我國頒布了《社會保險法》,其征繳、運營、發放由國家規定,屬于公共事務行為。與私權法沒有明文規定什么都可以做的原則相反,掌握公權力的人應該遵循法律沒有授權什么都不能做的基本社會共識。
第二,養老金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標準發放。增加也是根據物價上漲等因素,符合法律程序的增加。增加保險不是給老人的額外禮物。沒有法律依據,誰也無權減少。
《社會保險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和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055-79000明確:“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國務院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幅度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年增長率的一定比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調整方案,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后實施。“正是遵循上述法律法規,我國從2005年到2022年實現了養老保險18連增。根據查詢到的公開信息,養老金調整一般是從每年年底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開始準備,財政部、人社部等。按照一定的程序率先完成。我們每個人都有長輩,最終都會成為退休的人。雖然最近三年的疫情確實造成了經濟困難,但是再苦,老人也不能想著退休。
第三,目的再合法光明正大,也不能用非法手段達到。
據央視12月14日消息,國家疾控中心衛生免疫司司長夏剛介紹,截至2022年12月13日,全國累計報告新冠肺炎疫苗34.5億劑次,接種總人數達13.07億人。已為12.74億人完成全程接種,接種覆蓋率和全程接種率分別占中國總人口的92.73%和90.37%。約8.157億人接種,60歲以上24021.9萬人接種,全程接種22864.4萬人。覆蓋率和全程接種率分別占老年人口的91.0%和86.6%。免疫接種18417.9萬人,其中80歲以上2773萬人,全程接種2375.7萬人,其中全程接種77.5%和66.4%,全程接種1515.3萬人。從數據上看,新冠肺炎疫苗在中國老年人中的比例并不低。考慮到一些老年人可能在醫學上不適合接種疫苗,因此沒有準確的數據表明有多少老年人應該接種疫苗但沒有接種。在這種情況下,我不知道為什么有必要呼吁出臺這種增加養老金的公共政策來強制老年人接種疫苗。事實依據到底在哪里?即使是扣除一些醫療原因的未接種疫苗的老人,剩下的老人關心自己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子女親友對自己生活和健康的關心,會比他們關心給自己增加幾塊錢的養老金少嗎?這個我坦白說不明白,但還是有很深的疑惑。
公共政策的出臺要充分調查研究,聽取不同意見。疫苗接種,一個公共政策問題,不涉及某個法律領域,還需要醫學、社保等領域的研究和數據。近三年來,國家抗擊疫情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很多地方以防疫為名采取措施,屢屢涉嫌突破法治底線。作為一個法律人,我呼吁任何公共政策的出臺都要遵循科學和法治的底線,絕不能出于正當目的而忽視公民個人和弱勢群體的具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