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組長殺害六旬夫婦一審開庭 兩被害人身上共60處創口?
一張紙,一把菜刀,兩條命。村民小組組長鄒二建被指控犯有謀殺罪。
這個案件發生在江西省永修縣。2022年3月21日夜,潭溪鎮下灣村村民鄒秀琴和妻子在臥室遇害。案發后,57歲的鄒二建向警方投案自首。
12月16日,該案經九江中院審理,鄒二建被公訴機關指控故意殺人罪。起訴書稱,鄒二建因懷疑妻子與同村鄒秀琴長期保持不正當關系,伺機報復。
死者女兒鄒海燕等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鄒海燕說,村里的領導鄒二建占用集體財產。事發前,父親鄒秀琴曾表示要揭發舉報,她懷疑父母遭到了報復。
一審庭審時,鄒二建稱懷疑鄒秀琴“偷了我老婆,到外面宣傳”,引發沖突。“我是出于自衛,犯了過失殺人罪。”公訴人當庭指出,鄒二建持刀殺人,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被害人鄒秀琴與妻子生前合影。本文由受訪者提供。
案例:六旬老夫妻深夜被砍死,法醫發現60處傷口。
受害人鄒秀琴今年66歲,他的妻子尹比他小兩歲。孩子離家多年,夫妻倆住在村里,平時干點農活。
2022年3月22日凌晨兩點,下灣村婦女主任徐恒華接到電話,和其他村干部一起趕到鄒秀琴家。他們發現鄒秀琴和他的妻子躺在他們的臥室里,已經死亡。”兩個人倒在血泊中。我怎么敢仔細看?被褥被血浸透了。”許恒華仍然心有余悸。
案發后,與鄒秀琴同住赤崗組的鄒二珍向警方投案自首。
在Henry Hsu Flower的印象中,鄒二健和鄒秀琴之前并沒有公開發生矛盾。“如果發生沖突,我們村肯定會引起警惕,肯定會來調解。”據徐恒華介紹,鄒二建從2015年開始擔任赤崗組村民小組組長。“他說什么就是什么,性格有點強勢”。
事發當天,鄒秀琴的女兒鄒海燕連夜從南昌趕回娘家。當時她家門口拉起了警戒線,警察正在現場處置。因為疫情控制,鄒海燕不得不被隔離。后來她看到了鄒二建門口攝像頭拍的視頻——。視頻顯示,2022年3月21日晚11點20分,鄒二建持菜刀出門,約80分鐘后回到家中。
鄒秀琴夫婦的死因均與“銳器傷”導致急性大出血有關。
尸檢報告顯示,鄒秀琴全身共有47處傷口,多為銳器傷,其中頭面部26處,造成頭面部畸形;其下體器官缺失,創面符合銳器切割特征。認定法醫鄒秀琴“頭部、面部、身體多處被他人擊傷,致重度顱腦損傷,急性大出血,死亡”。
鄒秀琴的妻子尹盛翔發現她全身有13處傷口。她的死因也被鑒定為重度顱腦損傷伴急性大出血。鑒定書還記載,現場提取的菜刀長20cm,可形成上述傷口。
“我父親被砍了47刀,我母親被砍了13刀,一共60刀。”接受報社采訪時,鄒海燕哭了,“兇手太殘忍了!”
鄒秀琴夫婦殺人案由永修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后移送檢察院,由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起訴書稱,檢方發現鄒二建因懷疑妻子與同村鄒秀琴長期保持不正當關系,伺機報復泄憤。2022年3月21日23時,鄒二建獨自一人帶著k從家里走到鄒秀琴的住處
起訴書顯示,鄒二建換了菜刀和撬棍后,又去了鄒秀琴的另一間房子。在沒有找到鄒秀琴的情況下,他把西邊二樓客廳的電視屏幕砸碎,然后回到原處。他用一根撬棍和一把刀撬開鄒秀琴廚房雜物間的木門,然后穿過客廳,進入鄒秀琴和尹的臥室。
據檢方指控,鄒二建進入鄒秀琴夫婦的臥室后,對正在床上睡覺的鄒秀琴和尹進行砍殺毆打,使其不能動彈。為繼續泄憤,鄒二建用菜刀將鄒秀琴的外生殖器割掉并扔掉,隨后逃離現場。回家后,鄒二珍撥打“110”,在親戚的勸說下主動投案自首。
尸檢鑒定通知書
庭審:被告辯稱“正當防衛”,公訴人認為其對法律理解有誤。
經九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2022年12月16日,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羈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鄒二建以網絡視頻形式出庭受審。
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九江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鄒二建不能正確處理婚姻生活中的問題。為發泄個人怒火,闖入民宅,持刀棍棒實施襲擊,手段殘忍,造成兩人死亡的嚴重后果和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鄒健犯罪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節。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后,鄒二建當庭表示對故意殺人罪有異議:“我是正當防衛,犯了過失殺人罪。”
鄒健說,事發時,在鄒秀琴夫婦的臥室里,他與鄒秀琴發生了口角和沖突。“他下了床,用腳踢我的下體,我躲開了。我用菜刀自衛,砍了他……他老婆來攻擊我,我用刀砍了他老婆……”鄒二建辯解說,他沒有砍對方“幾十刀”,“只有幾十刀”。
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指出鄒二建的正當防衛和過失殺人是“他對法<愛尬聊_知識大全>律的誤解”,并認為“持刀入室犯罪,不法侵害在先,如何能產生正當防衛?被害時,他連砍數十刀。他是怎么得的錯?”
死者女兒鄒海燕等人作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出庭。鄒海燕認為,被告人未如實供述罪行,不構成自首。她提交了一份由多名村民簽名打印的報告,稱鄒二建是侵犯集體和村民利益的“村霸”。鄒海燕等原告在起訴書中寫道,鄒秀琴斥責鄒二建“違法行為”,直言要舉報,因此遭到對方報復。
“我不是村里的惡霸。我當組長,大家都選我。我做的事情一、二、二。”庭審中,鄒二建稱自己不是被舉報被報復。他因懷疑鄒秀琴與妻子不是正當關系而作案,但沒有證據。“他偷了我老婆跑到外面宣傳我,還說我兒子是他的同類。哪個男人受得了?”
鄒二建的辯護律師表示,本案系感情糾紛引發,故請求法院從輕判決。庭審前,辯護人申請對鄒二建進行精神病司法鑒定。法官表示,沒有證據證明鄒二建有精神疾病家族史,在他身上也沒有發現精神異常,因此駁回了他的鑒定申請。
鄒海燕等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主張鄒二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另外,由于其情節特別嚴重,殺人手段極其殘忍,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在最后陳述中,被告人鄒二建向死者家屬賠禮道歉。他說,事發時“沒辦法控制自己的情緒”,請求法庭“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在宣布休會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