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將劉鑫的大小號永久禁言?
1月4日,劉鑫微博賬號首頁顯示“因違反社會公約,永久禁止該用戶發(fā)言”。1月2日晚,她在微博上發(fā)了一條消息,字里行間透露出無意改變。她還發(fā)起了一次募捐,然后看到她開啟了打賞功能,很多人也籌到了錢。她說她會想辦法把收的錢花到哪里去,工作賺的錢全部退回。一個男人說的話,不顧自己的死活,還有可信度嗎?還是說你正在經歷網上曝光,想自殺,有網友大呼希望你說話算數。從微博內容來看,她的朋友甚至說只是為了湊錢<愛尬聊_尬聊生活>向江秋蓮買你的命和你的余生。法律無非是人情。如果劉鑫當時對她和江歌的閨蜜關系沒有顧忌或者事發(fā)后態(tài)度端正,事情也不會發(fā)展到今天這個地步。
如今,劉鑫只能怪她在事發(fā)后一再歪曲事實。她的態(tài)度不當,不負責任,也沒有同情心引起公憤。現在是法制社會,任何違法的人都逃不了。也許正義會遲到,但她永遠不會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