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毅被提起公訴 曾集中觀看反腐教育片后強調堅決反對腐敗?
今日,云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黃奕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立案偵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訴罪名:被告人黃奕利用擔任云南省保山市委書記、云南省政府秘書長、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云南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黃奕,云南瑞麗人,1958年8月出生。黃奕早年當過知青,后來考入云南農業大學,畢業后留校任教。1989年,黃奕迎來了跨越式的調動,離開校園,步入地方領導崗位。31歲成為瑞麗市副市長。
1993年升任德宏州副州長。
三年后,1996年任云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副廳長、黨組成員,時年38歲。
2001年,43歲的黃奕主政,擔任保山市委書記,在保山工作了4年。
2005年,黃奕成為省級領導人。2005年至2006年任云南省委委員、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省政府秘書長、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
<愛尬聊_尬聊生活> 2006年,黃奕進入云南省委常委,擔任云南省委統戰部長,成為副省部級官員。黃奕擔任云南省委常委長達10年,直至2016年。
2017年至2022年1月,黃奕退居二線,任云南省政協副主席、領導小組成員。
黃奕于2022年1月下臺,兩個月后,他被解職。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月,黃奕在參加干部職工觀看反腐倡廉教育片《清流毒——云南在行動》活動后表示,秦光榮等腐敗分子的腐敗行為令人震驚。他強調,各級黨組織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牢固樹立“四個自信”,堅決落實“兩個保障”,堅決反對腐敗。
2022年3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云南省政協原領導小組成員、副主席黃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8月30日,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云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黃奕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黃奕開除黨籍處分。通報指出,他理想信念喪失,政治覺悟淡漠,嚴重背離黨的統戰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嚴重污染當地政治生態,在政治上影響惡劣,抗拒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