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中集體土地被侵占建墓地售賣 村民多次反映未果?
中央廣電總臺中國之聲微信公號消息,我國《殯葬管理條例》第九條中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對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但社會上仍存在非法經營公墓的行為,有人為牟取暴利,無視國家殯葬、土地管理法規和當地公墓建設規劃,不經民政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批準,擅自興建經營性公墓。
日前,總臺中國之聲記者在安徽省蕪湖市采訪時發現,當地的白馬街道義興村黃山頭自然村存在長期侵占村集體土地,私建陵園,非法牟取暴利的現象。為什么非法陵園多年未查處?中國之聲一線調研:違法墓地侵占耕地現象調查第二篇。
違法墓地侵占集體土地
村民多次反映未果
3月29日,記者來到黃山頭自然村,看到了處于村中間位置的非法陵園,墓地距離最近的房屋僅幾十米遠,山坡和山頂大大小小的墓地粗略估算有近千個,在陵區內的顯著位置還寫有售賣墓地的聯系方式。
黃山頭<愛尬聊_讓生活聊出新高度>的村民們說,從2004年開始,村民錢某某、王某某兩人就在這片土地上開始私建墓地對外銷售,取名為“黃山頭仙跡臺陵園”。《公墓管理暫行辦法》中要求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公墓許可證是合法公墓必須要有的,是經過國家相關部門批準建設的相關手續。但記者多方查詢,所謂的“黃山頭仙跡臺陵園”并沒有相關資質。
△墓地現場
“墳墓挨著村子,而且墓地大門就在我們村中間,現在是村子圍繞著墓地”,村民們說,現在大半個山都被占了,經常有村民因為這個事起沖突。
多位村民表示,墓地最開始的售價在四千元到八千元不等,后十年漲到了一萬元到一萬五千元。合墓的價格則是從五六年前的三四萬元,漲到了現在的五萬元到七萬元。此外,為了多侵占集體土地,涉事者還售賣了上百個預售墓。
多位村民向記者反映,這些年村民代表不止一次向街道、區政府反映,但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已被拆除的墓地只是被沙土掩埋?
村民要求恢復土地原狀
在黃山頭自然村的村口和墓地入口處,記者看到多塊寫著“嚴禁私自出售墓地,如有違反者,后果自負!”的公告牌和寫有“廣大群眾:此處黃山頭陵園系違法經營,請不要購買,一經發現,從嚴查處,一切損失,自行承擔!”的警示牌,落款是“火龍崗派出所、白馬街道民政辦、白馬街道國土所、白馬街道義興村”。
白馬街道的工作人員表示,接到了村民的舉報,現在已經告知非法墓地的建造者,要求拆除未銷售和沒有安葬的墓地。
“我們街道部門出了一個告知書,把現有的、沒有賣出去的墓砸掉;已經出售但是沒有安葬的墓,要將錢款退回后將其銷毀。同時,我跟村民講,看到明顯違法行為可以直接報警。”
3月30日,記者跟隨村民來到陵園查看被街道要求拆除的墓地,發現不少墓地只是被一層薄薄的沙土掩埋,下面還是“半成品”。有的底座甚至都沒有進行拆除,村民們對此非常不滿。
“半成品墓地上只要豎上墓碑就是可售賣的墓,下面全部是一個一個的底座。如果建造順利,半個小時就能完成。”
為了了解被侵占的土地性質和違法占地的行為,記者多次聯系弋江區的相關部門,直到發稿前,記者也沒有得到任何部門的正面回應。現在,義興村黃山頭自然村的村民代表對違法占用村民集體土地建造陵園一事,表達了三大訴求:
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墓地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對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或退賠。
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推進喪葬改革?
在殯葬管理專家鮑元看來,黃山頭自然村的墓地屬于非法公墓,理應撤除,并按照管理辦法從嚴處罰。
針對此類違法侵占土地私建墓地的情況,一位某地的基層民政局局長表示,按照《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違規墓地可以進行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并要求恢復原狀,但罰款沒有力度,恢復原狀,更是難上加難。
調研采訪中記者得知,近年來,湖北省谷城縣一直在大力發展城鄉公益性公墓建設。當地一位村民表示,現在火化、安葬都方便了很多,大家的傳統觀念也在慢慢轉變。
對于如何引導和帶動老百姓將散葬的親屬安葬在公益墓地,谷城縣民政局局長陳厚建給出了自己的建議。
“家里有老人不在了以后,免費托運、免費火化、免費冷藏讓老百姓省了很多麻煩。過去老墓的整治,如果愿意遷,基本上是免費遷。縣里給墓地遷移搞了補償,這樣老百姓可以得到實惠。”殯葬管理專家鮑元表示,近年來城鎮化速度加快,但殯葬設施的整體規劃,沒有納入城市發展的總體規劃,加上民政部門限于職責劃分,無法將墓地的建設納入城鎮總體規劃。“殯葬的事情看起來是民政部門主管,但是它涉及的方面很多,比如公墓用地問題、殯儀館和公墓的投資問題,”鮑元說。
湖北省谷城縣是全國率先探索林地墓地復合利用,形成“半畝林地、10萬元投入、100個墓穴”的模式,建成和在建農村公益性公墓195個,實現全覆蓋。民政部也高度評價“谷城模式”為“殯葬改革北有沂水、南有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