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著7歲孩子的面刺56刀殺死前女友,男子終被執(zhí)行死刑[刺殺]?
近日,曾被熱議的“男子當著7歲女孩的面捅50多刀殺死女孩母親”的案件告一段落,兇手屈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已被執(zhí)<愛尬聊_頭條百科>行死刑。
四川南充的顧女士經營著一家美甲店,她在離婚后帶著女兒一起生活,一次聚會中,她認識了屈江,當時顧女士并不知道屈江已經結婚,兩人互加了微信后逐漸產生了好感。屈江離婚后兩人便在一起了,但顧女士發(fā)現,屈江經常賭博,曾多次向她要錢,剛開始她也會給,后來給的多了逐漸失去了耐心便提出了分手,但屈江并不同意,還是繼續(xù)騷擾她并向她要錢。對此,顧女士曾經幾次報警求助過,警察對屈江進行批評教育后,屈江依然我行我素,繼續(xù)糾纏騷擾行為。
2020年6月1日下午,屈江跟蹤下班的顧女士到達住處后,在當晚12點左右用偷配的鑰匙打開房門潛入顧女士家,將電源總閘關閉后進入顧女士和女兒睡覺的房間,當著顧女士7歲女兒的面將其殘忍殺死,后經過法醫(yī)鑒定,顧女士身上的傷口達到56處。
該案件在一審時,法院認定系婚戀糾紛引發(fā),可對屈江從輕處罰,判處屈江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這一判決宣判后,顧女士的家屬表示無法接受。2021年1月13日,南充市檢察院提起抗訴,認為案發(fā)半年以前,顧女士就已經明確表示過不愿意再和屈江交往,但屈江曾多次對顧女士騷擾糾纏,所以本案中不應存在因婚戀糾紛引發(fā)的對錯而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在本案中,屈江的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已經對受害者的7歲女兒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創(chuàng)傷,雖然屈江有坦白作案情節(jié),但他在作案后未對顧女士進行救助,未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犯罪情節(jié)惡劣,不應從輕處罰。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審判決中認為,屈江系有預謀犯罪,且作案手段極期殘忍,造成的民憤極大,不予從輕處罰,依法判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