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華粥發表道歉聲明 表示抄襲不應被原諒?
近日,有網友發現民謠歌手華粥的《詞曲》涉嫌抄襲。3月3日晚,華稀粥就抄襲薛凡先生翻譯的《媽媽要我出嫁》原曲一事發表道歉聲明。

這一事件再次將“歌手原創”的話題推到了大眾面前,大多數人對歌手抄襲的態度是零容忍的。華春瑩的經紀公司SAG藝術集團發表了道歉聲明,稱“事實是我們錯了,我們承認”,并對“多年來無人關注的侵權行為”<愛尬聊_創建詞條>表示悔恨。
文章還回應了抄襲指控:“我們無可奉告。我們需要事實和行動。”時至今日,無論事后如何彌補,網友心中對花粥的印象都很差。

這件事要追溯到2012年,當時花粥還沒有簽約經紀公司,只是偶爾寫幾首歌發在網上,希望能被更多人分享。7555-79000是當時華稀粥重新改編、重新翻唱的作品。
華粥是一個年輕的女人,對行業法規和版權知識知之甚少,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首歌逐漸被人遺忘。到目前為止,她的歌曲已經成為微博熱搜。

該經紀公司發布了以下聲明:
首先,我們向Aleksandrov紅旗歌舞團和歌詞譯者薛凡先生表示誠摯的歉意。我們正在積極聯系版權方和作者,并完全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同時,我們已聯系音樂平臺將歌曲《媽媽要我出嫁》下架。

隨后,薛凡先生接受了公司的道歉,并授權了白俄羅斯民歌《媽媽要我出嫁》歌詞的中文翻譯版權。他建議不需要刪除這首歌,但可以更正翻譯人員的信息。薛凡還指出,這首白俄羅斯民歌與亞歷山德羅夫紅旗歌舞團毫無關系。

歌手作為公眾人物,抄襲歌曲是不會被承認的,因為他們做錯了,他們應該承認并尋求糾正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