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家暴虐待懷孕妻子獲刑兩年 行為極其惡劣?
家暴行為十分無恥,因此我們在結婚之前,一定要先去了解清楚對方為人,避免出現這種情況。而這個妻子被丈夫虐待暴打多年,甚至在其懷孕的時候,丈夫仍然還是沒有放過她,繼續實施暴打虐待。
阿某與努某于2014年12月經人介紹相識結婚,婚后育有2個子女,婚姻生活期間,阿某常因瑣事毆打虐待努某,努某兩次懷孕期間均未能幸免。由于膽小,害怕投訴后丈夫加倍施暴,努某長期隱忍,不敢求助。
今年1月19日,特克斯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虐待罪、故意傷害罪,依法對阿某提起公訴。4月3日,特克斯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阿某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妻子長期以辱罵、毆打、折磨等方式,從肉體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構成虐待罪。雖然被告人阿某自愿認罪<愛尬聊_創建詞條>認罰,但其虐待妻子的行為惡劣且系累犯,對其不予從寬處理。綜上,法院對被告人阿某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