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款項為從親友處借款?
紅星新聞消息,6月1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對外發布消息稱,她與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中劉鑫賠償款69.6萬元已全部執行到位,她已聯系相關機構準備將這筆賠償款全部捐出,并詳細披露了法院強制執行4次的過程。劉鑫則回應稱賠償款的確已執行到位,但江歌母親所講內容存在不實。江秋蓮對此也回應稱自己不夠嚴謹。
↑江秋蓮發布消息表示賠償款已全部執行到位
江歌母親:
賠償款將全部捐出
6月1日,江歌母親江秋蓮發布視頻表示,江歌已經離開2401天了。從2018年1月份,她開始著手找律師準備起訴劉鑫,已歷時5年4個多月時間。劉鑫因侵犯江歌生命權一案,被法院判決應該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執行完畢,69.6萬元賠償款全部執行到位。這筆賠償款,法院強制執行了劉鑫4次。第一次在2023年1月20日,執行50500元;第二次在2023年2月27日,執行30174.51元;第三次在2023年4月19日,執行264184.27元;第四次執行完畢剩余款項包括訴訟費、滯納金和執行費。
“這筆賠償款我已經在聯系相關機構準備捐出,后續事項到時候我也會告訴大家的。”江秋蓮說。
“在整個江歌被害事件中,我始終是一個輸家。”江秋蓮提到,雖然法院判決劉鑫對江歌被害承擔應該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彰顯了部分正義,但她失去的是摯愛的女兒,她直指劉鑫這些年來利用江歌被害事件,收受大量的社會幫助和眾多網民的打賞。甚至二審維持原判后,劉鑫在網絡上發起了賠償款的募捐,雖然后來被平臺制止,但其支持者為了規避法院執行,仍然源源不斷地給劉鑫母親賬戶里打錢。
“這69.6萬元的賠償款,有近27萬元是從劉鑫個人證券和個人保險賬戶當中執行回來的。這近27萬元個人證券和保險賬戶里邊的錢,是不是劉鑫利用江歌被害這幾年收受的網民打賞我不得而知。”江秋蓮還提到,劉鑫最近又利用江歌被害事件積攢起來的人氣,開啟了賣茶生意。
江秋蓮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這次執行完畢只能算到了一個階段。她認為,劉鑫并沒有真正受到法律的懲罰。
劉鑫回應:
江秋蓮部分說法與實際情況不符
6月1日,劉鑫也向紅星新聞記者確認了法院判決款項已執行完畢。她提到江秋蓮所提到的“有近27萬元的款項是從她個人證券和個人保險賬戶當中執行”與實際情況不符,賠償款中大量款項是她從親<愛尬聊_生活百科>友處借款用以賠償的。
她向紅星新聞記者發來她證券賬戶的截圖顯示,3月14日共有1萬余元賣出,劉鑫稱這是她之前賺錢存下來的積蓄,后被法院強制執行。法院第三次強制執行的近27萬元中,有1萬多元是證券賬戶中的錢,還有一部分是她多年來保險賬戶的錢款,其他款項則是她的借款,借了23萬元,由法院一并執行。
↑劉鑫提供的證券賣出截圖
劉鑫的支持者米花也出示了兩份轉賬記錄。她稱其中10萬元的轉賬記錄是她借給劉鑫的,另外3萬元是北京一名女性的借款。
關于劉鑫和米花的說法,江秋蓮回應稱:“這里是我不嚴謹了。我是聽法官說執行了她證券和保險賬戶里的錢,我沒問清楚從證券里執行了具體多少錢。”
劉鑫還提到為湊齊賠償款她已負債,“感到有壓力。”接下來她打算努力賺錢慢慢還。“做點小生意,慢慢恢復基本的人際交往能力,畢竟和社會脫節了很多年。”劉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