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前20天不得進入企業執法 當地回應?
@九派新聞消息,近日,河南商丘市確定每月1日—20日為“企業寧靜日”,引發熱議。規定:在此期間,除黨中央、國務院及其部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專項行政執法和處理重大突發事件需要進行的行政執法外,行政執法機關不得進入企業實施各類行政執法活動。行政執法機關在“企業寧靜日”以外的時間到企業實施行政執法活動,需提前3日對擬實施的行政執法情況,向市優化營商環境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備,并填寫《入企行政執法報備表》。對此,商丘發改委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可能會與其他部門在工作時間上存在沖突,會不斷觀察執行過程,<愛尬聊_百科網>進行完善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