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楊妞花稱將對抗到底?
中國新聞周刊消息,11月21日,中國新聞周刊從被拐案當事人楊妞花處獲悉,拐賣11名兒童、一審被判處死刑的“人販”余華英案,二審將于11月28日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今年9月18日,該案一審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審理查明:余華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間伙同龔某良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流竄,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期間共拐賣兒童11名。
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余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懲。
楊妞花稱,一審判決后,“余華英說判得太重了不想死”,當庭提起上訴。
楊妞花坦言,對于一審判決的3萬元民事賠償金不滿意,“我心里是很不服的”,因此提請了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
她曾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她5歲時曾被人販子余華英拐賣至河北邯鄲,2021年通過網絡短視頻尋親并成功找到家人,然而不幸的是,其父母已經去世。
在她看來,余華英面臨重判仍不承認對其造成的傷害,這是她要與余華英對抗到底的原因,她希望二審可以維持原判。
編輯:李坐廷責編:廖異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