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新被查!中國銀行已連“打”多虎……?
中國銀行已連打多虎!
11月27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顯示,中國銀行河南省分行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王建新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國銀行今年已連續多人被通報,其中就包括中國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高宗勝等人。
王建新被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銀行河南省分行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王建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河北省監委監察調查。
劉連舸被逮捕: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
10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連舸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棄守金融風險防控職責,大肆違規插手信貸項目,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所在單位政治生態,私自攜帶違禁書刊入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出入私人會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長期借用管理對象車輛;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徇私錄用調整提拔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干預資金借貸,私自留存涉密資料;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親屬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擅權妄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連舸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劉連舸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10月16日,據最高檢消息,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罪對劉連舸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高宗勝被雙開:違法發放貸款,給國有資產造成巨額損失
9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呼和浩特市監委對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高宗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宗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漠視黨內政治生活;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長期占用公有住房,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并接受旅游安排,公車私用,安排管理服務對象支付個人費用,借操辦喪事之機斂財;違反組織原則,拒不執行組織決定,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廉潔意識淡漠,大肆套取費用占為己有;濫用手中權力,違規插手干預貸款發放;道德敗壞,生活腐化墮落;貪欲膨脹,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法發放貸款,給國有資產造成巨額損失。
高宗勝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黨紀國法,濫權妄為,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攫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高宗勝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高宗勝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呼和浩特市監委研究,決定將高宗勝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王建宏被開除黨籍:以貸謀私、風腐一體的典型
9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山東省濟寧市監委對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王建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建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敬畏之心,長期破紀違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私藏、閱覽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與他人串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貪圖享樂,違規長期占用公有住房,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接受高檔宴請、旅游及高爾夫活動安排,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好大喜功,漠視、侵害員工權益;濫用手中權力,違規插手干預授信審批事項和采購項目;道德敗壞,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貪欲膨脹,將公權力異化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大肆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違法發放貸款,給國有資產造成巨額損失。
王建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是國有金融企業領導干部以貸謀私、風腐一體的典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王建宏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山東省濟寧市監委研究,決定將王建宏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除了上述人員外,中國銀行今年還有多名領導干部被查。
7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陳楓被雙開。陳楓系今年1月2日被通報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中國銀行江西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東向接受審查調查。
6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毛俊平接受審查調查。
1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河北省承德市紀委監委對中國銀行河北省分行原首席業務經理何方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消息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編輯:唐文培責編:張松濤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