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地為犬只限養區?
極目新聞消息,傷口加起來約15厘米長,縫了90多針。12月6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安縣的王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12月2日,她8歲的兒子在小區門口買早餐時,被一條突然沖出的狗嚴重咬傷,至今仍在醫院治療。
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10月23日,吉安縣公安局、城管局曾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吉安縣城區文明養犬管理的通告》稱,限養區內攜犬出戶的,須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用繩等牽領約束。記者了解到,此次事件的發生地就在限養區內,遛狗需牽繩。
8歲男童被狗咬傷臉部縫90多針
12月6日,王女士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他們家住在江西吉安縣望族名家小區。2日早上,她8歲的兒子獨自到小區門口買早餐,買完回家時,一條狗突然從附近竄了出來,咬傷了她兒子的臉部。
王女士稱,她兒子的額頭、面部、嘴巴都被咬傷,傷口加起來有15厘米長,縫了90多針,差一點就傷到眼珠了,孩子受到驚嚇,精神狀態不好,也吃不下東西。王女士提供的照片顯示,其兒子面部受傷嚴重,可見多處不規則傷口。
據王女士介紹,這條狗前后一共咬傷了十多人,最后被趕來的警察擊斃,她的兒子是受傷最嚴重的,其他受傷者有的被咬傷了手或腳。
現場照片顯示,咬人的狗脖子上拴著紅綠相間的皮帶。它脖子上還有一個項圈,全身都很干凈,不像是流浪狗,應該是有主人的。王女士稱,他們已經報了警,但事發5天后,仍沒有找到狗的主人。
目前各種治療已經花費一兩萬元了。王女士稱,兒子后續的恢復、整容也需要大量費用,少則幾十萬元,多則上百萬元。他們希望能盡快找到狗的主人,還孩子一個公道。
事發地點為該縣犬只限養區
12月6日,極目新聞記者致電吉安縣公安局,工作人員稱還沒有找到狗的主人,目前正在進行相關的核查工作,后續有消息第一時間會發布出來。
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2023年10月23日,吉安縣公安局與吉安縣城管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吉安縣城區文明養犬管理的通告》。通告第一條規定,吉安縣中心城區范圍是犬只限養區,限養區范圍:東起吉安大道、西至曙光路,南起建設大道、北至瑤池路。限養區范圍內犬只一律實行拴養或圈養,不得放養。
上述通告第三條關于飼養犬只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中要求,限養區內攜犬出戶的,須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用繩等牽領約束,必須避讓行人,特別是老年人、孕婦和兒童。
吉安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王女士兒子被咬傷的望族名家小區附近,屬于該縣限養區內,遛狗需牽繩。而且犬只飼養人按照規定,應當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目前,他們也在協助警方進一步查找狗的主人。
律師:狗主人或面臨刑事處罰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本次事件中,如果男童被狗咬傷,在無特殊情況下,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對動物傷人事件負責。如果警方找到狗的主人,主人需要承擔被咬傷兒童的醫療費用;如果傷勢較重,導致孩子面部嚴重疤痕或其他并發癥,狗的主人可能還需賠償相應的損失。并且如果因為此事件給孩子造成了嚴重的精神痛苦,狗的主人可能還需要支付精神損害賠償。
付建認為,本次事件中,確保孩子及時獲得充分的醫療救治是最重要的,同時家長應當保存好所有醫療救治記錄和相關證據,為后續維權做好準備。
此外,該事件發生在限養區,狗的主人未盡到安全管理義務,存在一定的過錯,并且給小孩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損失,應該根據案件情況和情節嚴重程度,賠償狗咬傷小孩給小孩及家屬帶來的一系列損失,包括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如果狗沒有辦理相關養犬登記,狗的主人還可能面臨行政責任。
而如果狗的主人知道飼養的狗咬了人,但不承認并拒絕承擔責任,其法律責任將會更為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狗的主人可能會面臨故意傷害罪的指控,如果被證實狗的主人故意教唆狗狗去咬人的話,這種行為是對他人實施故意傷害,是違法犯罪的行為,應該以故意傷害罪受到相應的懲罰。
編輯:高鑫責編:吳忠蘭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