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交政治騙子!武漢原副市長王清華被處理 被拿下前3天還出席活動?
北京青年報政知見消息,據湖北省紀委監委12月11日消息:日前,經湖北省委批準,湖北省紀委監委對武漢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清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王清華生于1972年6月,湖北荊門人,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1998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王清華曾任武漢市東西湖區建設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東西湖區教育局局長、黨委副書記,武漢商業服務學院副院長、黨委委員,武漢市委辦公廳副主任,武漢市物價局局長、黨組書記,江夏區委副書記、區長,江夏區委書記,武漢市政府黨組成員等職。
2022年1月,王清華任武漢市副市長。被查前,他在武漢市政府負責人社、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民政、文化旅游等方面工作。
王清華最后一次現身公開活動是在今年6月2日,他參加了當天的2023武漢種業博覽會開幕式。
6月5日,王清華任上被拿下。
據紀委通報,經查:
王清華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不信組織信騙子,官迷心竅,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串供堵口、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旅游活動;
在干部選拔任用和職工錄用等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利用職權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為其家人提供接送服務,并將本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讓其他單位支付;
膽大妄為,違規干預和插手重點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
私德敗壞,生活糜爛,追求低級趣味;
貪欲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清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清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編輯:牟慧蘭責編:張松濤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