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萬元已結清?
頂端新聞消息,12月11日,湖北黃岡紅安縣市民李乾坤遭紅安縣物資局七里物資公司欠款餐費58320元,追討近三十年一事在網上引發關注。
據媒體報道,在追討欠款時,該公司曾把一棟三層樓房的一樓作為“抵債”讓李乾坤先占用,日后在解決債務問題。但如今,房子被確認為危房,面臨清退。
12日上午,頂端新聞記者從李乾坤處獲悉,他已經從相關部門處拿到5.8萬元的現金,此事情已經圓滿解決。有法律人士表示,對于此次事件,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是一個較為規范的做法。
被欠款的餐費
李乾坤是湖北省紅安縣七里坪鎮人,1992年他在當地開了一個餐館。從1995年開始,紅安縣物資局七里物資公司人員多次在其餐館消費,一直持續到1999年。據李乾坤表述,該公司的工作人員吃飯時經常掛賬,然后年底結賬。“但在那個時代也是正常的事情,就沒太在意。”李乾坤說。
據媒體報道,在紅安縣物資局七里物資公司4年的掛賬中,一共欠下6萬多的餐費。雖然開始幾年吃飯都結清了,但是從1995年到1999年,就只結了3000元,其他的一直沒結。
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欠條,上面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古蘭平的簽字,統計下來欠款共計58320元。
頂端新聞記者查詢獲悉,紅安縣物資局七里物資公司是由紅安縣物資局百分之百控股的企業,注冊于1990年,于2015年12月被吊銷。
據瀟湘晨報報道,李乾坤稱,他每次討債時,均被告知無錢支付。“2008年,古蘭平和我說,單位垮了,錢沒辦法給,就把紅安縣物資局七里物資公司的那棟三層樓房的一樓鑰匙給我了,一樓大概180平,說讓我先占用,還說房子是國有資產,房子在我手上以后債務就會解決。”
隨后,紅安縣經過改制,李乾坤所占的房子由紅安縣商貿經濟聯合會接手。對于拖欠款項的問題,李乾坤對此也找過該聯合會,但得到的回應依舊是“先占著房子”。
2023年9月,因房屋被認定為危房,紅安縣商貿經濟聯合會找到李乾坤,要其清場,但未就餐費欠款一事與李乾坤達成一致,李乾坤未同意。
9月26日,紅安縣商貿經濟聯合會對李乾坤發了一份清場通知。內容稱:你因紅安縣七里物資公司欠其進餐費于二零零八年與原公司當事人口頭協商占用公司臨街門店用于抵扣原欠款。現七里政府督辦安全問題,經認定該房屋為危房,為消除安全隱患,決定限期對該房屋進行清退整改。為此商貿經濟聯合會多次與你進行溝通未果,擬準備按相關法律程序進行清退。
當事人:已經如數收到了欠款
12月12日上午,頂端新聞記者聯系到此事件的當事人李乾坤,他告訴記者,紅安縣商貿經濟聯合會的上級部門已經如數把5.8萬余元的欠款用現金的方式還給了他。“錢已經收到了,感謝媒體的關注。”李乾坤說。
隨后,記者撥打了紅安縣商貿經濟聯合會法定代表人蔡俊鋒的電話,但暫未接通。此前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因年代久遠,無法確定欠條是否屬實。他們也找了古蘭平,但其因身體原因,頭腦不是很清晰。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向頂端新聞記者表示,對于涉及多年欠條的問題,需要綜合考慮多個方面的因素。首先,即使是蓋了公章的欠條,其真假并不能單純依靠公章的真偽來判斷。因為公章與文字的前后順序、文字形成日期等因素也對認定協議的真實性有重要影響。
付建稱,在具體的案件中,如果存在對借條或欠條真實性的巨大爭議,可能需要通過申請筆跡鑒定來確認真假。此外,根據最高院的相關案例及裁判思路,公章之于合同的效力,關鍵不在公章的真假,而在蓋章之人有無代表權或代理權。蓋章之人為法定代表人或有權代理人的,即便其未在合同上蓋章甚至蓋的是假章,只要其在合同書上的簽字是真實的,或能夠證明該假章是其自己加蓋或同意他人加蓋的,仍應作為公司行為,由公司承擔法律后果。
對于李乾坤一事,在付建看來,雖然其稱有拿房屋先行“抵債”的口頭承諾,但在處理此類問題時,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是一個較為規范的做法。“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資產使用的具體細節和條件。這樣做既可以確保操作的合法性,又可以保護雙方的權益。在任何交易之前,都應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和法律咨詢,確保交易的透明性和合法性,避免可能的違法行為。”付建說。
編輯:周楊責編:吳忠蘭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