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擬取消強制性單雙號限行 將機動車禁限行列為建議性措施?
華商網消息,近日,西安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官網發(fā)布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公開征求《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意見的公告。
優(yōu)化調整預警分級標準
污染持續(xù)時間變化大
此次發(fā)布的征求意見稿中,預警分級標準嚴格按照《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要求執(zhí)行,預警等級依然劃分為三個等級,但調整了預警啟動標準。
1.黃色預警:由現行預案的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xù)2天及以上,或預測PM2.5濃度日均值>115微克/立方米將持續(xù)2天及以上,修改為預測AQI>200持續(xù)24小時及以上或AQI>150持續(xù)36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2.橙色預警:由現行預案的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xù)3天及以上,或預測PM2.5濃度日均值>115微克/立方米將持續(xù)3天及以上且預測PM2.5濃度日均值>150微克/立方米將持續(xù)1天及以上,修改為預測AQI>200持續(xù)36小時及以上或AQI>150持續(xù)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3.紅色預警:由現行預案的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xù)4天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xù)2天及以上或預測PM2.5濃度日均值>115微克/立方米將持續(xù)4天及以上且預測PM2.5濃度日均值>250微克/立方米將持續(xù)1天及以上,或預測AQI均值達到500,修改為預測AQI>200持續(xù)48小時及以上且AQI>300持續(xù)24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適用范圍方面,根據生態(tài)環(huán)境部最新機制,修改為重污染天氣應急僅針對PM2.5污染過程,因沙塵、山火、局地揚沙等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氣,不納入預警應急范疇。
共修訂應急措施26條
增加公共交通運力,保障市民出行調整為強制性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根據新的原則要求,征求意見稿結合實際,充分考慮科學性、精準性和實操性,主要修訂應急措施26條。其中,健康防護措施修訂5條,建議性減排措施修訂6條,強制性減排措施修訂15條。
在《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I級應急響應中,強制性減排措施其中一條為根據大氣污染狀況視情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而在最新2024修訂稿中,不再有這一條,修改為公安、交通、環(huán)保等部門研究制定并實施更嚴格的機動車禁限行管理措施,特殊車輛除外。并將其放入I級應急響應中的建議性減排措施中。
此外,增加公共交通運力,保障市民出行的措施從Ⅱ級應急響應的建議性措施修改為強制性措施。
健康防護措施
Ⅲ級應急響應學校停止戶外活動調整為盡量減少戶外活動
征求意見稿中,健康防護措施有5個變化:一是增加孕婦和易感人群的健康防護建議。二是原預案中Ⅲ級應急響應學校停止戶外體育課、運動會等活動的措施修改為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盡量安排室內課程,減少戶外活動;三是Ⅲ級應急響應措施增加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yè)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四是Ⅱ級應急響應措施中刪除易感人群建議措施,只保留一條由教育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及同等學歷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停止戶外活動;五是I級應急響應措施中學校采取彈性停課措施修改為市教育局指導有條件的幼兒園、中小學校停課,并合理安排停課期間學生的學習,做到停課不停學,刪除了其他健康防護措施,增加了戶外作業(yè)者停止作業(yè)的措施。
建議性減排措施
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交、地鐵等營運頻次
征求意見稿中,建議性減排措施有6個變化:
一是企事業(yè)單位可實行錯峰上下班的建議由Ⅱ級調整至Ⅲ級;
二是綠色消費建議措施修改為盡量減少產生異味、刺激性氣體及油煙等產品的使用;
三是加大公共交通運力保障中增加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頻次和營運時間的內容;
四是Ⅱ級應急響應措施修改為排污單位自覺調整生產周期,減少污染物排放,刪除了原預案的其他建議性措施;
五是I級應急響應措施修改為倡導企事業(yè)單位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
六是I級應急響應強制性減排措施中的根據大氣污染狀況視情況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修改為公安、交通、環(huán)保等部門研究制定并實施更嚴格的機動車禁限行管理措施,特殊車輛除外,并放入建議性減排措施。
強制性減排措施
Ⅲ級應急響應增加嚴禁燃放煙花爆竹、露天燒烤等
將強制性減排措施分為工業(yè)減排措施、移動源減排措施、揚塵源減排措施和其他污染源減排措施,并將之前的各項措施進行分類。
工業(yè)減排措施:
一是Ⅲ級應急響應增加督導檢查組和相關成員單位加強涉氣企業(yè)Ⅲ級響應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和執(zhí)法檢查,確保涉氣企業(yè)按照‘一廠一策’要求落實應急減排措施。保障類企業(yè)根據民生需求‘以熱定產’或‘以量定產’;二是Ⅱ級應急響應增加嚴控煤電外輸的措施。
移動源減排措施:
一是柴油貨車禁限行措施中增加管控車輛類型包括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拖拉機,在Ⅲ級應急響應中規(guī)定除特殊車輛外,城市建成區(qū)內禁止國Ⅳ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拖拉機上路行駛,I級應急響應中規(guī)定全市行政區(qū)域內國Ⅴ及以下此類柴油車輛上路行駛;
二是Ⅲ級應急響應中嚴查冒黑煙車輛措施修改為加大重點路段中型和重型柴油貨車、高排放車輛尾氣路檢和專項執(zhí)法檢查,禁止超標排放及冒黑煙車輛上路行駛;
三是Ⅲ級應急響應中增加加大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拋冒滴漏查處頻次的措施;
四是非移動機械的管控措施范圍擴大到了農業(yè)機械,Ⅲ級應急響應中增加停止使用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措施,Ⅱ級應急響應為停止國Ⅲ及以下,I級應急響應為鼓勵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
五是Ⅲ級應急響應中增加過境西安的中重型貨車禁止駛入繞城高速以內區(qū)域通行的措施;
六是將增加公共交通運力,保障市民出行的措施從Ⅱ級應急響應的建議性措施修改為強制性措施。
七是大宗物料運輸禁止使用國Ⅳ及以下排放車輛的措施從Ⅲ級應急響應修改到Ⅱ級響應,禁止使用國Ⅳ及以下車輛從重型貨車修改為重型和中型載貨汽車;
八是I級應急響應增加除特殊車輛外,建筑垃圾、混凝土罐車、危險化學品、散裝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全天禁止上路行駛。
揚塵源減排措施:
一是Ⅲ級應急響應中規(guī)定未納入保障類工程的施工工地停止涉土作業(yè),禁止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打磨、焊接、混凝土攪拌等涉氣作業(yè),物料堆放等場所完全覆蓋;
二是保障類和應急搶險施工等要嚴格執(zhí)行六個百分百和七個到位;
三是根據省級預案新增措施,增加機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作業(yè);
四是Ⅲ級應急響應中的加強道路保潔措施修改為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對城市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道路段,增加道路機械化清掃、灑水、噴霧等作業(yè)頻次和范圍,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加強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運輸監(jiān)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揚塵污染。
其他污染源減排措施:Ⅲ級應急響應中增加應急響應期間要加強面源管控力度,嚴格禁止城市及周邊地區(qū)農作物秸稈、樹葉、果樹枝、垃圾露天焚燒等行為;嚴禁燃放煙花爆竹、露天燒烤等;各區(qū)縣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對一氧化碳高值的重點鄉(xiāng)鎮(zhèn)實施駐村監(jiān)管等應急管控措施。
完善了責任與獎懲相關內容
此外,根據省預案,完善責任與獎懲的相關內容。具體為: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中未按規(guī)定履行職責的各成員單位個人,依法依規(guī)約談相關部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在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應急響應期間未落實減排措施、自動監(jiān)測數據造假、生產記錄造假等行為,嚴格依法查處。對已評定績效等級的工業(yè)企業(yè)、綠色標桿工地等,未達到相應指標要求的,按規(guī)定降級處理。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措施妥當、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編輯:陳艷琦責編:張松濤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