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獲刑 被拿下前連續缺席重要會議 濫用職權造成重大損失?
北京青年報-政知道消息,老虎王銘暉獲刑!
1月3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銘暉,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
王銘暉曾長期在四川省工作,擔任過四川省委常委、秘書長,2020年5月任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22年1月22日被查。
王銘暉是十九大后四川落馬的第二虎。
在他之前,2019年4月,時任四川省副省長彭宇行被查。2019年10月,彭宇行被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調研員。
政知君注意到,在被查前10天,2022年1月12日上午,王銘暉還有公開活動。

當天上午,王銘暉等率隊到德陽市開展走訪慰問活動。下午,中共德陽市委常委班子召開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王銘暉到會督導。
另據《四川新聞聯播》報道,2022年1月17日下午,由四川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預備會議選出的大會主席團,舉行第一次會議。當時,會議表決推選了13人為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其中包括王銘暉。不過,現場畫面顯示,王銘暉并沒有出席那次會議。
2022年1月18日晚和2022年1月20日晚,四川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舉行第二次會議、第三次會議,王銘暉均缺席。
法院經審理查明:
1998年至2021年,被告人王銘暉利用擔任四川省資陽市委副書記,四川省內江市委副書記、市長,四川省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四川省宜賓市委書記,四川省副省長,四川省委常委、秘書長,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213萬余元。

公開資料顯示,2013年1月,時任四川省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的王銘暉赴宜賓,擔任宜賓市委書記至2016年6月。
到宜賓工作后,王銘暉多次強調要抓重大項目。不過,也是在宜賓任內,他濫用職權。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1月被告人王銘暉擔任宜賓市委書記后,在推進相關高速公路項目決策和建設過程中,違反相關法律和規定,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2022年12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了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點名提到了王銘暉。
2013年至2021年,王銘暉先后收受禮品、禮金折合61萬余元;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食用高檔菜肴、飲用高檔酒水,其中多次發生在元旦、國慶等節日期間;同意其家人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赴云南以及日本、新西蘭等地旅游,相關費用均由私營企業主支付。
2013年,就是王銘暉赴宜賓工作的那年。
如今,王銘暉領刑。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銘暉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均應依法懲處。
鑒于王銘暉部分受賄犯罪系未遂,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陳艷琦責編:周尚斗審核:馮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