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賣翻新iPhone賺1.16億元,最終獲刑[蘋果手機]?
此前有小團隊以翻新機沖新賣,幾年內(nèi)獲利1.6億元,但好景不長,最終獲刑。
近日對一伙售賣翻新蘋果手機人員進行了判決處理。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陳某等5人有期徒刑3年3個月至1年2個月,部分適用緩刑,并處罰金計37萬元。
2021年一顧客在淘寶網(wǎng)店購買一臺“已拆封但未激活的原裝正品蘋果手機”,使用沒多久就出現(xiàn)掉電快、屏幕接觸不靈敏等,又發(fā)現(xiàn)買的是“蘋果X”,包裝盒卻顯示是“蘋果XS”,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林某等5人在未取得蘋果公司授權(quán)的情況下,從他人處大量收購換過后蓋、屏幕、電池等的翻新蘋果手機,雇傭陳某、潘某、江某等查驗、填裝充電器等,以“正品、全新蘋果手機”通過多家淘寶網(wǎng)店低價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