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追訴 治理邁出了重要一步?
@人民日報評論消息,近日,河北邯鄲初中生被害案有了最新進展,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依法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李某及馬某某核準追訴,引發廣泛關注。
根據我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檢察機關以法律為準繩,對此案作出核準追訴的決定,彰顯了法治的嚴肅性、權威性,也讓人們在這個備受關注的司法案件中,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
面對這樣一個結果,很多人舒了口氣,卻笑不出來。我們深知,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是復雜的社會問題,如何科學有效地治理,是公認的世界性難題。防止悲劇重演,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可以達成的共識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沒有旁觀者。從司法機關到有關部門,從學校到家長,從社會組織到企業平臺,都擔一份責、盡一份力,才有可能實現系統治理,共同編織一道安全網,讓孩子免受傷害,也防止孩子誤入歧途。
保護和關愛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的強制性,也需要治理的柔韌性。不久前,教育部印發通知,在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周期間廣泛開展校園暴力和學生欺凌防治專題教育,樹立鮮明導向。一些學校對問題學生開展心理咨詢,耐心引導,同時在廁所等校園欺凌多發易發角落安裝語音警報裝置,疏堵結合,壓縮暴力、欺凌的生存空間。還有越來越多父母開始更重視家庭教育,既教會孩子保護自己,更對一些孩子的心理問題和暴力傾向給與充分關注和引導。拿出實實在在的舉措,不放過任何一個保護孩子的機會,更不要放棄任何一個問題少年,才能讓我們的孩子健康快樂成長。
編輯:吳思責編:廖異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