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審查終屬徒勞!黑龍江省政協原副主席李海濤被決定逮捕?
正義網記者9月2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黑龍江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海濤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海濤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微信
60歲任上被查
其前任、同事均落馬
公開資料顯示,李海濤出生于1963年9月,黑龍江巴彥人,一直在黑龍江省工作,曾任黑龍江省經貿委、省經委副主任、黨組成員,佳木斯市委副書記、市長,大興安嶺地委書記等職,2011年任黑龍江省政府秘書長。
2013年12月,李海濤任黑龍江省委秘書長,2014年初任省委常委、秘書長。2016年,他任黑龍江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并兼任省國資委黨委書記一職。
2022年1月,李海濤任黑龍江省政協副主席。同年5月,他不再擔任省委常委職務。
據《黑龍江日報》報道,2023年8月30日,黑龍江省政協黨組召開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李海濤出席會議。這是其最后一次出現在媒體的公開報道中。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年9月16日消息,李海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2010年2月起,李海濤開始擔任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委書記,“前任”是宋希斌,宋希斌后來還曾擔任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2022年1月,宋希斌被查,2023年10月,遼寧省沈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宋希斌受賄、挪用公款一案,其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
另外,李海濤落馬前三個月,同為黑龍江省政協副主席的曲敏2023年6月14日被查,2024年8月21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了曲敏受賄一案,曲敏被指控受賄6843萬余元,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擇期宣判。
搞迷信活動
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9月12日消息,李海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李海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搞迷信活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旅游等活動安排,出入私人會所;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安排下屬單位報銷、支付個人費用,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利益;貪婪無度,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開發、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海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海濤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黑龍江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編輯:牟慧蘭責編:張松濤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