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擅自進入保護區 違反者最高罰款5000元?
10月6日,哀牢山自然保護區楚雄管護局官方微信發布《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州轄區訪客須知》。
為進一步規范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州轄區訪客管理,保護轄區環境資源安全,維護生物多樣性,嚴防森林火災,保障訪客安全,根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告知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進入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州轄區。保護區內原住居民和自然保護區管理人員除外。
二、禁止任何人進入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州轄區的核心區。因科學研究的需要,必須進入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活動的,應當事先向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管護局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并經楚雄州林業和草原局批準。
禁止在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州轄區緩沖區開展旅游和生產經營活動。因教學科研的目的,需要進入緩沖區從事非破壞性的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采集活動的,應當事先向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管護局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并經楚雄州林業和草原局批準。從事科研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將其科研成果的副本提交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管護局。
需進入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州轄區實驗區開展參觀、旅游活動的,應當事先向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管護局提出申請和活動方案,經楚雄州林業和草原局批準后,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進行,并服從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管護局的管理。
三、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州轄區未開展參觀、旅游活動項目,嚴禁擅自進入保護區開展各種徒步、健行、拓展運動、登山、探險、穿越、露營等活動。
四、在自然保護區內的原住居民和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自然保護區的各項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接受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管護局的管理。違反規定者,按自然保護區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禁止在自然保護區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挖沙等活動。
禁止在保護區野外吸煙、生火、燒烤、野餐等。
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排污排廢、亂扔和傾倒垃圾。
禁止攜帶外來生物、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物品進入自然保護區。
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安放紀念標志,未經批準同意,禁止安裝其他設施設備。
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的訪客應愛護自然保護區內的野生動植物,不得采挖野生植物、采花摘果和擅自采集各種野生動植物標本,不得投喂野生動物。訪客以任何方式騷擾、驚嚇野生動物、蓄意傷害野生動植物或者其他破壞保護區生態、環境資源的行為均應承擔法律責任。
五、外國人進入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州轄區的,接待單位應當報經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的外國人,應當遵守有關自然保護區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未經批準,不得在自然保護區內從事采集標本等活動。
六、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的訪客應確保自身安全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積極開展自救,同時就近向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屬地黨委政府、公安機關求助,但訪客應自行承擔所產生的財產損失、救援產生的費用、甚至人身傷亡的后果。
此外,哀牢山自然保護區楚雄管護局還發布了《云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市管護分局關于禁止進入自然保護區開展各類未經批準的人為活動的告知書》。
編輯:楊雁琳責編:吳忠蘭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