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被駁回?
極目新聞消息,10月11日,備受關注的“蘿卜大叔”施工糾紛案有新進展。“蘿卜大叔”本人及其代理律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日前已收到來自西藏自治區丁青縣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法院駁回了“蘿卜大叔”的起訴,他們將繼續上訴。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道,今年3月,“綠皮火車上大叔一天只吃一根蘿卜”的視頻在網絡熱傳。之后,當事人“蘿卜大叔”討要工程款的經歷引發網友關注。據了解,“蘿卜大叔”姓胡,是湖北人,曾在十年前與朋友在西藏昌都丁青縣承包了一個小區的建筑工程,并建好了部分樓棟。但從項目施工開始,就幾乎是他在借錢墊錢,后期資金無法支撐,項目被轉手其他公司接手。當年他曾為此項目向親朋好友借錢,直到現在都沒還完。項目的甲方公司給過他一部分資金,但仍有一部分欠款未還清。今年3月,“蘿卜大叔”就是乘車到北京找甲方當時的股東討要未支付的剩余欠款。
蘿卜大叔
今年4月,“蘿卜大叔”在當地政府的組織促進下,與欠薪公司工作人員見面協商。
9月18日上午,“蘿卜大叔”與欠薪公司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在丁青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歷時5小時后,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10月11日,極目新聞記者從“蘿卜大叔”本人處獲悉,他于10日收到了丁青縣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他的起訴被法院駁回。
該民事裁定書載明,經法院審查認為,本案中,原告胡某某、第三人陸某某、劉某某簽訂《三人合作協議》,合伙承攬案涉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約定胡某某擔任會計,劉某某任財務監督,陸某某總負責并對外代表三人合伙。協議簽訂后,陸某某以第三人成都某公司的名義與被告西藏某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相關施工合同,并作為成都某公司代表與西藏某投資有限公司對接工程建設中的重要事項。原告胡某某以個人名義直接起訴西藏某投資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無合同和法律依據。依照相關法律駁回原告胡某某的起訴。
“蘿卜大叔”及其代理律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他們將提交材料并繼續上訴。
原標題:“蘿卜大叔”施工糾紛案新進展:丁青法院駁回其起訴,本人將繼續上訴
編輯:楊四海責編:廖異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