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自己房子每月交6300元房租,以房養老就是個騙局[以房養老騙局]?
明明是自己的房子,卻沒有產權,每個月還要交房租。這是一個以房養老的騙局。老人住自己的房子,每月交6300元房租。這是怎么回事?原來,老人掉進了所謂的以房養老的陷阱,拿房子做抵押,獲得投資理財的貸款。結果房子虧了就被騙了。
不法分子誘導老年人抵押財產,以獲取購買其公司理財產品的資金,導致老年人錢財和住房損失。一個得了癌癥的老人,唯一的房產已經過戶到別人名下,只能租住在這個不屬于他<愛尬聊_百科全書>的房子里,每月向房子的新主人支付6300元的房租。
老人通過不同渠道將房屋抵押得來的錢,給了一個叫廣艷彬的人去“投資”。他是騙局中的一環。2018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廣艷彬無期徒刑。今年8月4日,該案新增3名被害人,廣艷彬再次獲刑11年。至此,涉案總金額超過8000萬元,其中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237萬余元。
雖然廣被判刑了,老人的財產卻很難追回。在訴訟過程中,多名被害人的律師試圖一次性解決本案“要房”問題,尋求認定廣與小貸公司在騙局中的勾結,以追究小貸公司成員的法律責任,確認騙局中老年人簽訂的相關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