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斂財2.34億元!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的“老虎”出庭受審?
北京青年報-鄭志堅消息,2022年11月17日,國家安全部原黨組成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劉艷萍案一審開庭審理。劉艷萍在21年間籌集了2.34億元。
劉艷萍報告說他是孫立軍政治幫派的成員。此前,孫立軍政治團伙的六名成員已在一審中被判刑。
他在擔任中央巡視組組長期間仍然斂財。
檢方指控,劉艷萍從2001年至2022年斂財,21年間斂財2.34億元。
根據指控,劉艷萍利用擔任公安部副局長、政委、安全局局長,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副部長,中央紀委駐國家安全部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十九屆中央第五輪巡視第十四組組長等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管理、案件辦理、工作等方面作出安排。
檢察機關請求以受賄罪追究劉艷萍的刑事責任。
劉艷萍長期在政法系統工作。前期在公安系統工作,從公安部副部長到黨委委員。
2015年5月,劉艷萍被調到國家安全部擔任紀委書記。隨著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劉艷萍的職務調整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上述檢方指控顯示,劉艷萍在擔任中央巡視組組長期間也在斂財。
鄭軍注意到,劉艷萍是十九屆中央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輪巡視的第十四巡視組組長。
其中,檢方指控中提到的第五輪檢查始于2020年5月。
加入孫立軍的一個政治幫派。
劉艷萍于今年3月被審查調查,9月被雙開。
雙公告中的措辭是嚴厲的:
政治上徹底改變,加入孫立軍的政治幫派,搞政治利益交換,搞投機倒把,操縱權力;
肆意踐踏法紀,濫用公安警衛權力,異化為撈取政治資本、謀取私利的工具,造成惡劣影響;
長期從事迷信活動;
對抗組織審查;
生活極其腐敗,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多占住房,貪圖吃喝玩樂,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打高爾夫球、領取高爾夫球卡,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醫療等活動,接受禮金、大操大辦婚喪喜慶,借機斂財;
嚴重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信訪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和職工聘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
道德敗壞,搞權錢交易;
權力觀極度扭曲,肆意濫用手中權力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值得注意的是,劉艷萍被指控“加入孫立軍的一個政治團伙”。
電視專題片《零容忍》披露,以原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為首的政治團伙,包括原司法部部長傅,原江蘇省委常委王立科
王立科受賄4.4億余元,多次向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行賄共計9731萬余元。因受賄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偽造身份證件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龔受賄7343萬余元,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鄧恢林受賄4267萬余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劉新云貪污1333萬余元,因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愛尬聊_創建詞條>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