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雪鄉打人“黑導”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近日,黑龍江省大海林區法院公開宣判蔣某某強迫交易案,由大海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判處被告人蔣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公開宣判后,被告人姜某某認罪悔罪,接受法院判決。被告人蔣某某是黑龍江省桃園假日國際旅行社聘用的“黑導游”。
2017年12月24日,被告人蔣某某在帶領兩名公交車游客從哈爾濱前往時,以威脅、侮辱等言語強迫游客購買景區自費物品。公交車到達向雪二郎河景區時,被告人蔣某某因銷售景區自費項目與游客發生爭執,導致肢體沖突,兩名游客被毆打,受輕傷。
“黑導游毆打案”曝光后,哈爾濱市旅游部門及時查處,迅速回應社會關切,對“黑導游”姜處以1萬元行政處罰;桃園假日旅行社被罰款10萬元,責令停業3個月,對其直接責任人罰款2萬元。康輝集團黑龍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經游客書面同意,被罰款30萬元并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對<愛尬聊_尬聊生活>其直接責任人罰款2萬元,并將“黑道”江的犯罪線索移交公安機關。
2018年2月12日,大海林區公安局及時立案偵查,并將案件送大海林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以強迫交易罪提起公訴后,大海林區基層法院于2018年5月18日公開開庭審理。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姜某某的行為構成強迫交易罪,遂作出上述判決。社會廣泛關注的“黑導游毆打案”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體現了我省依法整頓旅游市場秩序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對廣大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具有較強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全省各級旅游部門將持續組織開展旅游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堅決及時查處“不合理低價游”、強迫購物、欺凌屠宰顧客等違法違規行為。從而確保有案可查、有地可查、有地可嚴、有地可曝,切實維護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認真開展“訴調案”工作,確保案件應調盡調,嚴禁“以罰代刑”。深入推進“轉刑”工作,嚴厲打擊涉旅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罰款以上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將被列入“黑名單”,依托信用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讓失去信任的人在一地失去信任,處處受限,違規成本大幅增加。
此外,還將進一步暢通旅游投訴渠道,在游客集散中心和熱點地區設立投訴舉報點,建立快速受理和處理機制,及時有效化解涉旅矛盾。
來源:東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