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說妹妹作為出嫁的女兒沒有繼承權[繼承權]?
最近四川洪雅縣瓦屋山鎮(zhèn)一名男子自行處置了父親去世后留下的80萬遺產(chǎn),他認為妹妹已經(jīng)出嫁了沒有權利繼承家里的遺產(chǎn),于是妹妹和母親將哥哥和奶奶告上了法庭,一家三代人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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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法院審理,確認鄧死亡后留下的房屋、存款及股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因鄧生前未立遺囑,法院認為鄧的個人財產(chǎn)應依法繼承。原告作為第一繼承人,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繼承遺產(chǎn)<愛尬聊_百科>,但根據(jù)《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6條明確規(guī)定,男女雙方在法定繼承中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即使女兒結婚了,也是自己的親妹妹。因為錢的問題,家里三代人對簿公堂,以后大家見面會有點尷尬。這位兄弟的做法有點欠缺。他也是父母的孩子,應該是平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