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自動駕駛、仿生人形機器人……汽車界代表委員都說了啥??
2023年全國“兩會”即將召開,雷軍、何等汽車行業代表也就汽車行業發展提出了相關建議和提案。通過梳理汽車行業代表的提案,今年兩會汽車行業將繼續聚焦于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推進自動駕駛相關立法工作。
全國人大代表、馳鵬汽車董事長何提交了《關于探索加快自動駕駛應用落地體系化保障的建議》。
何認為,隨著自動駕駛技術的加速發展和應用,系統保障和支持不完善的問題日益突出,包括法律法規保障、安全機制保障和基礎設施保障。
針對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快速發展,自動駕駛技術加速研發和落地,何提出三點建議:加快智能網聯汽車和自動駕駛相關立法工作,探索建立自動駕駛技術和自動駕駛汽車保險產品體系,加快城市高精地圖審核進程。
關于法律法規的保護,何指出,2021年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沒有充分考慮自動駕駛技術的快速發展過程和獨特性,包括沒有考慮智能網聯汽車運營中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特殊性,自動駕駛系統運營中交通事故的認定和賠償無法區分。
因此,他建議加快和完善相應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明確法律要求、產品準入要求、事故認定界限、產品責任等。當自動駕駛系統運行時。
關于保障機制,何認為,由于自動駕駛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完善,責任主體難以界定,事故賠償規則缺失,理賠難界定,相關數據缺乏,國內沒有成熟的自動駕駛保險產品。
基于此,他建議探索建立自動駕駛技術和自動駕駛車輛保險產品體系。首先是制定自動駕駛汽車保險的綱領性方案;二是鼓勵部分地區先行開展自動駕駛保險創新;三是鼓勵自動駕駛車企參與保險產品創新。
何特別指出,目前自動駕駛汽車企業在技術和數據上具有優勢,但仍缺乏與保險行業的有效協調。建議相關部門出臺激勵政策和機制,引導和推動自動駕駛汽車生產企業參與保險產品創新,與保險業共同探索和試點落地自動駕駛汽車的新型保險制度和產品。
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總經理馮興亞在《關于加快推動自動駕駛汽車商業化運營統一立法的建議》中提到,現階段我國自動駕駛汽車的商業化運營缺乏具體法律法規的支撐和規范,國內各地出臺的自動駕駛汽車商業化運營試點規定比較零散,導致自動駕駛汽車難以商業化。
他建議將自動駕駛汽車立法納入下一個五年立法規劃,盡快成立專門的立法工作組,探索制定自動駕駛汽車商業化運營的專門法律。在法律層面肯定自動駕駛汽車的法律地位,明確自動駕駛汽車商業運營的特殊規則,優先完善自動駕駛汽車商業運營下的各類主體責任,為智能網聯汽車企業的商業實踐提供可預期的行為指引。通過立法探索和制度建設,幫助中國汽車工業在全球信息化、智能化浪潮中搶占先機。
作為一名全國人大代表,雷軍今年準備了三份提案,其中也談到了一些與社會相關的問題
他指出,仿生人形機器人的研發和突破將帶動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發展,但仍面臨核心零部件性能有待提升、應用需求牽引不足、量產能力不足、應用生態和支撐體系不完善等挑戰。
對此,他建議鼓勵和扶持科技產業鏈,推動仿生人形機器人產業的規劃和布局。支持整機企業牽頭創建國家創新聯合體,加強核心技術聯合研究。打造仿生人形機器人,打通產業生態,加速場景應用培育。
圍繞汽車文化,雷軍提出要引導創造更豐富的汽車文化場景,為汽車文化的發展提供舞臺,為先進的汽車產品和技術提供更豐富的應用場景。適度放開汽車改裝限制,建立改裝零配件和汽車后市場國家標準,為多元化創新汽車文化發展提供土壤。全面放開二手車準遷和皮卡車進城限制,擴大汽車文化影響范圍和群眾基礎。
<愛尬聊_百科大全>十四屆政協委員、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就如何促進皮卡發展建言獻策。一是應及時修改皮卡的監管政策,放寬消費者使用條件,如年檢政策、針對乘用車的報廢政策、新能源皮卡優先解禁通行權等。二是重新劃分皮卡類別,放入乘用車類別。三是將新能源皮卡納入“雙積分”范疇,并行管理,積極鼓勵企業升級轉型。
綜合自:該報、新京報、雷軍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