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認定工傷?
華商報-據大風新聞報道,他在工作時突然感到頭暈。他以為自己感冒了,后來被診斷為小腦出血。開顱手術后不幸去世,生命定格在38歲,留下10歲的兒子和年邁的母親。3月9日,當地派出所組織他的家人和單位進行調解。
妻子接到消息,丈夫在出租屋頭暈。
這名男子名叫王彪,今年38歲,老家在安徽省蚌埠市固鎮縣農村。
妻子陳女士說,本科學歷的丈夫2013年來到江蘇無錫順豐速運有限公司做倉庫管理員。后來她也來了無錫,在一家電子廠找到了工作,于是夫妻倆合租了一套房子。他們每月的房租是800多元,他們的兒子呆在家里。
王彪于2013年來到順豐擔任倉庫經理。
她回憶說,2022年11月27日,她在家休息。中午,老公回家吃飯,趕到單位。“他下午2點上班,有時候要工作到晚上9點左右才下班回家。”
她說,當天下午6點左右,她突然接到丈夫大哥的電話。對方說王彪生病了,被送到無錫市人民醫院,讓她馬上過去。
來到醫院,她看到丈夫已經做完CT檢查,被診斷為小腦出血。醫生要求立即住院治療。
事后她了解到的情況是,丈夫當時在單位上班,突然哭著說頭暈。“當時他還能說話,就把他大哥的電話號碼告訴了同事,同事給他大哥打了電話,送他去附近醫院治療。后來發現情況嚴重,開車送他去無錫市人民醫院進一步治療。”
陳女士說,丈夫平時很體諒她。“他知道我加班后第二天要休息。他不想打擾我,就通知了他大哥。”
該男子開顱手術后不幸死亡。
王彪的大嫂告訴記者,2022年11月28日中午,她正在江蘇蘇州照顧女兒,突然接到王彪妻子的電話,說丈夫生病住院,確診小腦出血。她那天可能有手術,讓他們去。
當天下午天黑前,王彪的大哥和大嫂趕到無錫市人民醫院,看到躺在病床上的王彪已經醒了,還能說話,但精神狀態不是很好。“他大哥還安慰他一定要配合手術。”他點點頭
當晚10點左右,王彪被推進手術室,直到第二天凌晨1點左右,隨后被送進ICU病房。
"大約一小時后,護士說王彪情況很糟,處于嚴重昏迷狀態。"姐姐王彪告訴記者,醫院立即下達了病危通知書。“后來主治醫生告訴我們,他已經腦死亡了。”
同年11月30日,王彪出院,后病逝,時年38歲。
事后,他被火化,送回安徽老家安葬。
在順豐工作9年,去世后家人只收到1900元?
王彪的妻子告訴記者,事發后,她聯系了丈夫的工作單位順豐,希望妥善處理丈夫的喪事,但直到2023年1月13日,她才收到對方工會委員會的1900元。“除此之外,我至今沒有收到一分錢。”
她說后來他們去找順豐,相關人員要么說是新來的,要么說已經辭職了。
她說公公幾年前去世了,奶奶現在70多歲了。“我10歲的兒子和她奶奶住在我老家。我希望盡快解決這件事,這樣我就可以辭職回老家帶孩子讀書了。”
對此,順豐速運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這1900元是工會給王彪的慰問費,他們正在積極妥善處理王彪背后的問題。
該消息人士還說,王彪確實在他們單位工作了九年,他非常敬業。他對自己的不幸去世感到悲痛,還有一筆公益金,幫助有困難的工人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死亡時間弄虛作假,超過48小時死亡不認定為工傷。
王提供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
順豐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事發后,社會部門介入調查,發現王彪<愛尬聊_百科知識>當天出院時并未死亡,無錫市人民醫院也未出具死亡證明。家屬為了申請工傷,去衛生服務中心開假證。
當地人社部門稱,王彪是在醫院病歷等證據調取后發現死亡超過48小時,不認定為工傷。
對此,王彪妻子回應稱,這件事原本是順豐告知的。“他們當面跟我們說,如果死亡時間寫成2022年11月28日,就可以申報工傷。”
這一說法被順豐否認。
律師說法:如果不認定工傷,可以參照工傷結算更人性化。
河南金澤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劍認為,《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突發疾病,在48小時內在崗或者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主要是為在工作中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提供賠償。《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視同工傷”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到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可能與其工作有關,擴大了工傷保障的范圍。
但規定工作時間、崗位突發疾病,在48小時內視為工傷,一直存在爭議。很多人質疑這一規定不合理,可能導致家屬為了認定工傷而選擇不救人的道德風險。
他表示,其實“48小時”的限制是在保障員工權益的同時,兼顧了用人單位的風險承受能力。法律規定需要嚴格遵守,但在具體應用中,48小時的計算不能單純根據死亡證明上的時間來判斷,還要根據員工的治療單和病情綜合分析。比如員工在48小時內死亡是不可逆的,比如腦死亡或者措施無效,多項生命體征消失,家屬選擇繼續救人也可以認定為48小時內死亡,視同工傷。
他認為,如果不能認定為工傷,但用人單位對員工死亡有一定過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承擔相應賠償。此外,對于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突發疾病死亡的員工,用人單位應當給予一定的人道主義補償。
付建主任進一步表示,由于未被認定為工傷,王彪的近親屬如果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另外,根據《勞動保險條例》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的規定,不能認定為工傷的,可以按非因工死亡處理。用人單位應當對因工死亡職工的家屬給予一定的經濟幫助,其遺屬可以享受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和供養直系親屬補助費。
付建主任告訴華商報記者,如果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受到人身傷害,即使死亡超過48小時,也應認定為工傷。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患病,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內死亡的,參照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賠償,但超過48小時死亡的,不能獲得工傷賠償。王彪小腦出血難以認定為與工作有直接因果關系,且搶救48小時后死亡,不符合工傷認定標準。考慮到他的工作年限和家庭情況,順豐可以出于人道主義對他的家人進行一定的補償,這樣更能體現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