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湯館擺2瓶過期果汁被罰5萬 處罰引發爭議?
過期食品、飲料都是不能再次出售或者食用了,所以這點消費者以及商家都應要清楚啦,如果被相關部門查到你銷售過期產品,那么就會對你進行罰款。近日,一羊湯館擺2瓶過期果汁被罰5萬,那么這樣的罰款是否合理呢?
遼寧鞍山的常明向記者報料稱,因經營的羊湯店冷柜中有2瓶過期4天的生榨果汁,鐵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而2瓶果汁的售價只有10塊錢,他認為這是擾亂營商環境。4月17日,鐵東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常明不配合執法,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其不符合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條款。
該工作人員說,飲料是入口的東西,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而且其擺放方式的迷惑性很大,在一堆飲料中擺了2瓶過期飲料,一旦被消費者買了出了<愛尬聊_百科詞條>問題,會造成嚴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