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受托幫接小孩未接上致孩子溺亡,需不需要承擔責任[男子]?
近日在廣西某地有一男子因為受了鄰居的托付去接送自己的孩子,但是在答應了鄰居之后并沒有去對孩子進行接送,最終這個小孩在放學之后卻不幸溺水身亡,對于這種情況讓小孩的父母感到悲傷跟生氣,因為已經(jīng)有去囑咐鄰居要去接自己的小孩放學,但是鄰居并沒有去接送才導致的溺亡。
隨后小孩的父母就將鄰居給告上了法庭,在父母的言論當中說的是因為鄰居已經(jīng)答應了自己要去接小孩,但是并沒有做到才導致自己的小孩溺亡,隨后法院也是判處了其父母承擔百分之六十的責任,對于鄰居的過失只能夠去承擔百分之十,主要是因為鄰居并不是主要的法定監(jiān)護人,所以就不需要去對這次的事情承擔主要責任,最終<愛尬聊_讓生活聊出新高度>賠付了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