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16年再啟動!這一領導小組已亮相 黨中央、國務院兩位領導任組長?
北京青年報-政知見消息,據新華社報道,12月14日,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領導小組組長李書磊出席會議并講話。國務委員、領導小組組長諶貽琴主持會議。
上述消息顯示,李書磊、諶貽琴已任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組長。
今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定于2023年11月起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

“雙組長”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開展過三次全國文物普查。
第一次全國文物普查從1956年開始。那次普查因客觀條件限制,僅覆蓋24個省份,但普查成果為新中國文物事業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從1981年開始,普查覆蓋面積比第一次普查明顯增大,基本實現了對全國文物資源的總體掌握。
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從2007年4月開始,到2011年12月結束。全國共登記地上、地下、水下不可移動文物766722處,查清了全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家底和基本情況,掌握了文物資源大量基礎信息和翔實數據。
在組織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時,國務院成立了普查領導小組。
公開報道顯示,當時擔任組長的是時任國務委員陳至立,成員單位包括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部、水利部、統計局、文物局等16個部門。
現在,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已經成立。
與之前不同的是,此次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的有兩人,分別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李書磊和國務委員諶貽琴。
今年10月,國家文物局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介紹,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是由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任組長,文化和旅游部部長、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文物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25個相關部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家文物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
歷時近三年,分三個階段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
本次普查制定了不可移動文物認定、分類、定名、年代、計量等五大類標準。通過普查,將建立國家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全面掌握我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情況。
為何此時要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
國家文物局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表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距今已16年,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狀況發生了較大變化,低級別文物保護狀況引發全社會關注。不管從黨中央要求、事業發展需要還是人民群眾期待出發,都需要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

根據部署,此次普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為普查第一階段,主要任務是建立各級普查機構,確定技術標準和規范,開發普查系統與采集軟件,開展培訓、試點工作;
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為普查第二階段,主要任務是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實地開展文物調查;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為普查第三階段,主要任務是依法認定、登記并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國家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逐級驗收并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
“文物保護大行動”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對文物保護一直十分重視。
2020年9月,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國考古最新發現及其意義為題舉行第二十三次集體學習。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提到,考古遺跡和歷史文物是歷史的見證,必須保護好、利用好,“要建立健全歷史文化遺產資源資產管理制度,健全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機制,增強歷史文化遺產防護能力,嚴厲打擊文物犯罪”。
2022年5月,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中華文明探源工程進行第三十九次集體學習。
習近平強調,文物和文化遺產承載著中華民族的基因和血脈,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華優秀文明資源。
在文物家底更加清晰的同時,頂層設計也在不斷完備。
《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規劃》等相繼印發,《關于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的意見》《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十四五”專項規劃》《關于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黃河文物保護利用規劃》《長城保護總體規劃》等文件相繼出臺,為相關文物保護提供具體指導。
12月14日,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總體方案》等,設置八項普查主要任務。
會議強調,文物普查是文物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是重大國情國力調查。
會議要求,要抓緊建立普查機構,提升普查手段,梳理普查線索,落實普查經費,確保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開局良好。還要動員公眾參與,營造濃厚氛圍,懲治違法違紀,讓普查成為提高全民文化素養、滋養精神文明建設的文物保護大行動。
編輯:楊雁琳責編:廖異審核:馮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