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度披露!向胡長清行賄的主犯出獄 又培養代理人?
長安街知事消息,2000年3月,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因貪腐被執行槍決。當時,他被視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因經濟犯罪而被處以死刑的職務最高的領導干部。
至于向胡長清行賄的十余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其中,行賄主犯周雪華被判處無期徒刑。
2024年1月11日晚,由江西省紀委省監委與江西廣播電視臺聯合攝制的四集電視專題片《一體推進三不腐》播出第一集《永不停歇》。
該片披露,胡長清案的主要行賄人周雪華、李夢平、周華新已經出獄,但他們不思悔改,又重操舊業,拉攏腐蝕領導干部。
在《永不停歇》中,萍鄉市委原書記李小豹、九江原市長楊文斌、江西銀行原董事長陳曉明、萍鄉市經開區黨工委書記李錦林、省教育廳原副廳長王江華、省住建廳原廳長陳平等人先后出鏡反思、懺悔,案件詳情獲得披露。
比如陳平,在位時濫權妄為、窮奢極欲,退休后斂財不止。他說:貪腐腐敗也要與眾不同,顯得奢華高雅,我就特別癡迷奢侈品,千方百計到商人老板身上去撈錢去圓我‘奢侈品的夢’。
江西省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陳平退休后不擇手段貪腐。比如他以親屬名義開辦餐飲企業,要求自己曾經關照過的老板在餐廳高額充值消費,或高價購買其銷售的茶葉等。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向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行賄的3人周雪華、李夢平、周華新也被點名。
專題片介紹,從江西近年查處的典型案件來看,一些老板處心積慮以金錢開道,不擇手段長期圍獵領導干部,獲取巨額利益,助長腐敗土壤滋生,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破壞營商環境,周雪華、李夢平、周華新等人就是典型。
江西省紀委監委辦案人員披露,作為行賄場上的老運動員,周雪華、李夢平、周華新等人身上有一個共同的標簽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案的主要行賄人,且都因為該案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周雪華、李夢平、周華新刑滿釋放后不思悔改,又重操舊業,拉攏腐蝕領導干部,培養代言人、代理人,將資本與權力、資源深度勾連,攫取了巨額非法利益,極大地破壞了公平競爭環境。
公開報道顯示,周雪華是行賄胡長清的主犯,曾任江西省溫圳糧庫南昌辦事處副主任。
南昌中院經審理查明:其從1997年4月至1999年7月,先后25次送給胡長清錢物價值折合人民幣310余萬元,期間先后12次要求胡長清為其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此外,周雪華還利用職務之便,將辦事處的公款442萬元借給私有企業進行營利活動,且未歸還。周雪華還在檢察機關對其犯罪行為偵查期間脫逃。
2001年7月,周雪華被南昌中院以行賄罪、挪用公款罪、脫逃罪、盜竊罪數罪并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報道還稱,周雪華是中國新《刑法》實施以來到當時為止被處刑最重的行賄犯罪分子。
編輯:吳思責編:吳忠蘭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