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張澤群實名舉報多部門違法 涉事方朝陽法院暫未回應?
頂端新聞消息,近日,著名央視主持人張澤群在網絡實名舉報,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違規收費、不提供裁定書;一被告違法偷渡出境卻同案不同判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等問題。
張澤群1月28日發文稱,在一起民事案中,因被告胡某某系美國籍,被朝陽法院限制出境,但其通過偷渡違法出境。其行為破壞了案件審理,踐踏了法律尊嚴。他質疑朝陽法院收十萬元保證金限制被告出境,但未提供收款明細、不提供限制出境裁定書。
頂端新聞記者聯系上張澤群,他婉拒了采訪,稱相關信息和資料已在網上公開。張澤群是上述民事案的原告,被告胡某某此前已被朝陽法院下發《限制出境決定書》。胡某某偷渡出境后,導致該案缺少被告,張澤群多次向朝陽法院要求不能開庭未果。
張澤群認為,因朝陽法院未對胡某某發出限制出境的裁定書,為后來原告起訴被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預埋了障礙。他已向多部門舉報審理該案的多位法官涉嫌程序違法。
頂端新聞記者1月31日致電朝陽法院宣傳科一位負責人,并就張澤群的質疑發去詳細采訪提綱,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張澤群同時發文稱,負責調查被告違法出境一案的廣東珠海檢察機關批捕、公訴了運送該美國籍被告的三個犯罪嫌疑人。但美籍被告被珠海公安機關認為只違法不犯罪,他質疑同案不同判。
判決書顯示,胡某某經電話聯系,在其他3人協助下由珠海偷渡至中國澳門,后3人被判刑數月。另有材料顯示,胡某某因偷越國境違法行為,被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作出行拘5日的處罰決定。因其不在境內,暫未能執行。
張澤群認為胡某某涉嫌偷越國境罪,遂向珠海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向珠海檢察院申請監督,珠海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均認為胡某某不構成犯罪。目前,他已向就相關事項申請行政復議。
2月1日,頂端新聞記者聯系珠海市公安局一位調查該案的負責人,其未做回應。
頂端新聞記者注意到,朝陽法院曾向公安機關發送《移送函》,稱因被告胡某某在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后,仍偷越邊境的行為涉嫌刑事犯罪,將犯罪線索有關材料移送處理。
后張澤群向朝陽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判決胡某某犯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并依照中美相關協定,通緝胡某某接受審判。裁定書顯示,法院認為,張澤群所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胡某某存在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犯罪事實,遂未予受理。
對于該結果,張澤群公開表示不認同,并稱后續將依法維權。
編輯:楊雁琳責編:張松濤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