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一區政府欲收回價值十億土地 民企稱懶政致百億小鎮“胎死腹中”?
頂端新聞消息,2015年,大連四家企業用十億余元拍得34宗土地。七年后,普蘭店區政府欲以閑置土地名義無償收回這些土地。
企業一方則稱,閑置原因在于政府懶政、不作為,對其提交的建設規劃方案遲遲不作批復,導致項目無法正常開工建設。
另外,普蘭店政府還被指違反凈地出讓制度,違法向四家公司交付毛地。地上至今仍有停車場、海參圈等被占用的瑕疵。
2月1日,頂端新聞記者聯系大連市普蘭店區政府相關負責人進行核實。截至發稿前,暫未收到回復。
不過,普蘭店區政府在其出具的《行政復議答復書》中稱,案涉宗地并不存在停車場、海參圈等瑕疵。公司拿地后,從未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沒有進行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建。
上述《行政復議答復書》還提到,該宗地閑置超過兩年,大連市自然資源局普蘭店分局向政府部門發出《閑置土地調查函》,但相關部門沒有反饋意見,可以排除存在非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
百億小鎮胎死腹中
2010年,皮口鎮改為皮口街道,其位于遼寧省大連市普蘭店區東部,黃海之濱。
網上對它的介紹,多是停在2011年。那一年年末,皮口街道轄區總人口8.17萬人,財政總收入7800萬元。
2015年,皮口遇到一個發展機會。剛成立的大連皮楊中心城鎮投資有限公司,用其四家全資子公司,以招拍掛的形式取得34宗土地,合計136萬平方米的國有商住用地使用權。
皮楊公司控股股東武立中說,四家公司與普蘭店政府簽署了《國有土地轉讓協議》,全額繳納了34宗國有商住用地的土地出讓金10.82億元。
皮楊公司向皮口街道辦提交的一份相關申請顯示,上述34宗地位于該街道。皮楊公司將在這些地上打造一個小鎮,集養老、旅游、養生、度假、歷史風情于一體的特色濱海項目。
小鎮的投資規模將達110億元。武立中說,小鎮建成后,可以入住2萬人,預計每年可以實現智慧健康產業產值50億元。
2017年10月17日,普蘭店區政府對大連普蘭店中心鎮示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了公示。
在小鎮的規劃中,有居住社區及配套幼兒園、社區醫療衛生站,有郵局、有小學、有養老院,有購物、餐飲、娛樂的商圈、步行街,有公園、有河流水系
不過,這些個美好生活場景及百億小鎮,至今仍停在規劃圖上。公司人員新近拍攝的土地貌狀視頻中,地上除了成片的荒草,仍存有疑似停車場、海參圈等明顯被占用的痕跡。
武立中告訴頂端新聞記者,那些海參養殖圈、停車場等,是從土地摘牌之前就有的。他們一直催促政府完成七通一平,但至今未果。
據悉,早在2012年,新修訂實施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中,明確要求政府招拍掛的土地必須是凈地,禁止毛地出讓,避免因拆遷等原因造成的土地閑置。
普蘭店區政府在出具的相關司法文書中稱,經調查,案涉宗地并不存在停車場、海參圈等瑕疵。雙方在2015年簽訂的《交地確認書》中,公司方同意按現狀土地條件接收管理。
政府要無償收回土地
沒等小鎮開工建設,普蘭店區政府要無償收回那些土地。
據介紹,2022年10月24日,大連市自然資源局普蘭店分局向曾摘牌的四家公司分別作出《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
大連皮楊海濱假日旅游有限公司是其中一家摘牌土地的公司。其收到的《決定書》稱,普蘭店市國土資源局與其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該宗地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我局認定上述宗地為閑置土地,且閑置時間已超過兩年,已向你方送達了《閑置土地認定書》。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六條、《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經報請大連市普蘭店區人民政府批準,依法無償收回上述閑置土地使用權。
據悉,《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
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對閑置土地的處理也作了類似的規定: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按出讓價的百分之二十征繳閑置費;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后,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武立中說,他們已就上述《決定書》提出行政復議。普蘭店區政府在其《行政復議答復書》中,對決定收回那些土地進行了確認。
頂端新聞記者注意到,2023年1月9日,大連市政府就上述行政復議作出中止審理通知書,稱因申請人提出行政復議調解,根據規定其于2023年1月9日中止審理。行政復議中止原因消除后,將回復該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
據悉,一年過去了,該起行政復議仍處在中止中。
未能動工原因引爭議
企業一方認為,土地閑置的原因在于政府方不作為,沒向四家公司辦理規劃批復等項目前期規劃許可手續,才導致公司才沒有如期開發建設。
武立中提供的《行政復議申請書》顯示,公司一方稱,案涉土地的首期項目大連黃海智慧健康小鎮項目,早在2017年9月,由皮口街道組織相關專家,對于此項目的控制性規劃調整進行了論證。項目調整后的控制性規劃文本內容,已通過普蘭店區公共信息網公示完畢,但政府部門至今未履行審批程序。
頂端新聞記者在大連市普蘭店區政府官網上檢索發現,確有大連普蘭店中心鎮示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公示。公示時間為2017年10月。
多年來,公司一直積極與普蘭店政府、大連市政府相關審批單位積極溝通審批事宜,但因普蘭店撤市劃區后的審批職能部門一直不明確,導致審批至今沒有進展。未經政府規劃批復,公司無法突破法律法規對土地開發的強制性要求而擅自違法開工。
關于調整規劃的問題,普蘭店區政府在其《行政復議答復書》中回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對規劃條件已有明確約定,公司可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但公司方從未申請,也未申請延建。
案涉宗地調規申請主體皮楊公司是案外公司,不是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人;被申請主體皮口街道辦,也不是法律規定的政府規劃部門。無論申請主體,還是被申請主體都不符合規定,且該申請調規未獲政府批準。
不過,普蘭店區發改局卻在2020年6月22日出具了一份紅頭文件《大連市普蘭店區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確認書》。這是普蘭店區發改局發給皮楊公司的,你單位于2020年6月22日申報的《大連黃海智慧健康小鎮》項目請嚴格按照項目建設程序,依法合規推進項目建設
武立中告訴頂端新聞記者,企業調整詳規方案需要土地所在地政府即皮口街道組織專家論證后,統一上報普蘭店區政府審批。皮口街道上報后,普蘭店區政府已經由政府公示網進行了公示。按照正常程序,公示期內沒有異議的,普蘭店區政府應當在公示期滿后,向申請單位下達批示通知。但在公示期滿后,普蘭店區政府不作為,一直沒給其下達正式的批示文件。
如果政府認為當時申請的主體和程序不合法,那為什么還能將該調整規劃方案在政府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呢?武立中說。
而普蘭店區政府在其《行政復議答復書》中還提到,大連市自然資源局普蘭店分局曾向政府相關部門發出《閑置土地調查函》,但相關部門沒有反饋意見,可以排除存在非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
公司的34宗土地,僅支付土地出讓金就達10.82億元,目前的市場價值已高達20億元。武立中說,普蘭店區政府正是看上這塊土地的價值能償還其債務,才決定要無償收回。
當初招拍掛的土地是否為凈地?土地閑置多年有無政府不作為因素?如今無償收回決定是否合理合法,跟債務清償有無關系?2月1日,頂端新聞記者聯系大連市普蘭店區政府相關負責人,就上述爭議問題進行求證核實。截至發稿前,未收到回復。
編輯:唐文培責編:周尚斗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