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器私用 靠校吃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原副校長張廣被決定逮捕?
2024年2月5日,正義網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張廣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廣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長期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任職
檢察日報正義網消息,公開資料顯示,張廣出生于1973年10月,黑龍江伊春人,2002年11月參加工作,歷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團委書記,繼續教育學院院長、教育集團總經理、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飛行學院院長,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黨委書記,校黨委委員、校長助理等職務。2018年12月,張廣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任北航副校長期間,張廣曾負責安全穩定、后勤保障服務、人民防空、國內合作、醫療衛生、社區管理、基礎教育工作;分管安全保衛部、后勤保障處/后勤黨委、國內合作處、校醫院、勞動服務管理中心。
2023年8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張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長期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公器私用,靠校吃校
2024年1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張廣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通報稱,張廣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長期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安排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公器私用,靠校吃校,將任職高校的資源作為謀私貪腐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資產管理、招生入學、求職就業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廣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張廣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編輯:楊四海責編:張松濤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