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加快制定養寵護寵全國性法律法規 允許警方啟動簡易處罰程序?
我國寵物犬貓數已超1.2億,寵物傷人、擾民、環境污染等不文明的養寵問題也在逐漸加劇。還有少數遺棄、虐待寵物的行為,不時引發市民間的沖突。 3月4日,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江西農業大學副校長劉木華告訴上游新聞記者,目前全國亟需建立統一的寵物科學飼養規范,同時在合理范圍內保護寵物生存權利,協調養寵群體與不養寵群體間的利益訴求。
2024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劉木華委員擬向大會提交關于加快啟動科學養寵與保護寵物立法方面的提案。
寵物犬貓超1.2億,不文明養寵問題加劇
據不完全統計,2023年,我國寵物犬貓的數量超過1.2億,其它類型的寵物也在持續增加,我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寵物市場。
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養寵行列,寵物已經成為家庭情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寵物傷人、擾民、環境污染等不文明的養寵問題也在加劇。還有少數遺棄、虐待寵物的行為,不時引發市民間的沖突。劉木華認為,文明養寵并不只是拴好繩,目前全國亟需建立統一的寵物科學飼養規范,協調養寵群體與不養寵群體間的利益訴求。
劉木華稱,就現有寵物科學飼養和保護的立法情況而言,國內尚未制定一般性的寵物飼養規范,雖然《野生動物保護法》《畜牧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已針對野生動物、實驗動物等特殊動物做了規定,但對于與人類生活密切相關的寵物的專門立法尚未完善。目前只能依據地方性的限養、登記等制度和標準規定來管理,導致多年來圍繞寵物的繁殖、飼養、流浪動物處理等活動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
各地制定實施的養犬管理規定雖取得一定成效,但尚不能適應當前寵物管理的需要。劉木華指出,養犬規定僅限于犬類管理,未涵蓋其它動物如貓等;對飼主的具體飼養責任規定模糊;相關職能部門的責任界定不明確,公安機關作為主管部門缺乏協調與支持;未有效鼓勵街道社區、小區物業、普通市民參與公共治理;執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執法效果不佳;缺乏對寵物的保護條款等。
建議加快制定養寵護寵全國性法律法規
劉木華建議,在各地養犬條例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制定法律效力層級更高的全國性法律法規,既要規范養寵行為,提倡科學養寵,避免矛盾糾紛;也要保護寵物,建設人和動物和諧相處的社會。
在規范寵物科學飼養方面,劉木華提出,首先通過立法明確寵物全生命周期的科學飼養責任,對寵物的登記、飼養、遺棄等做出系統規定:規范寵物登記、年檢制度,避免隨意收養和遺棄;對寵物出門的三證兩件進行明確規定。
二是建立寵物飼養征信和積分制度與電子檔案管理系統。把寵物飼養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寵物傷害他人等行為錄入電子檔案,進一步細化明確相關違規養犬行為的處罰措施;加大對不負責養寵行為的懲罰管理力度,對于違規嚴重的,剝奪其飼養資格。
三是通過立法明確職能部門的權限。在立法中明確各級部門在寵物監管、流通、飼養等不同環節的職權范圍,主體資格和執法標準,確保在出現問題時精準地找到負責部門;明確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等基層組織和物業服務企業的作用,鼓勵自我教育和自我監督,節約執法成本。
四是建議提高寵物行業準入標準,完善寵物行業登記許可制度,引導良性競爭,整頓混亂的寵物行業現狀。
在完善寵物保護制度方面,劉木華建議,對動物救護機構給予一定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其防疫和生態功能;對于繼續收養動物有困難的收養人,允許其在原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手續,將寵物送至收容機構,尋找新主人;慎重對待動物處死,并及時公開相關信息,以便公眾監督。
同時,對于不文明養寵和虐待寵物的行為,應加強執法和懲罰力度。允許警方啟動簡易處罰程序,針對上述行為采取交警式的現場執法,提升處罰效率。通過民警日常巡邏以及市民舉報等方式進行當場處罰,讓更多市民有安全感和獲得感。 劉木華稱。
上游新聞記者 李文滔
編輯:朱亮責編:王蓉,范永松審核: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