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敢動就把我殺了?
封面新聞消息,5月7日,云南鎮雄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2024年5月7日11時37分許,鎮雄縣城南醫院發生一起持刀行兇案件,造成2人死亡21人受傷。經查,犯罪嫌疑人系鎮雄縣潑機鎮一男性村民。目前,傷者在醫院接受治療。當天傍晚,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機關在縣內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事發后,封面新聞記者從多名目擊者、傷者家屬處了解到,受傷人員中包括老人、醫務人員等。昭通市衛健委工作人員曾表示,有工作組前去鎮雄提供醫療救治方面的協助。
事發時,唐先生曾持棍在門診一樓與嫌疑人對峙,5月9日,他告訴封面新聞記者,當時他也感到恐懼,但希望阻止李某繼續傷人。
男子持棍與嫌疑人對峙
想阻止他繼續傷人
發生此次持刀傷人事件的鎮雄縣人民醫院位于鎮雄縣迎賓大道,是一家三級公立綜合醫院。在網友發布的現場視頻中,有多名受傷人員躺在地面,也有身穿白大褂的人員身上有血跡,正被其他醫務人員轉移。
鎮雄縣以勒鎮人陳先生當天和妻子一起帶孩子到醫院看病,是此次事件的目擊者之一。5月8日,陳先生告訴記者,事發時他在醫院三樓注意到一名身穿深色衣物的男子正在傷人,隨后大聲呼喊提示大家躲避。嫌疑人逃離后,他在一樓看到有一名老人和一個小伙受傷,隨后幫護士把受傷的老人扶上輪椅,送到搶救室。
隨著現場畫面傳出,一位與犯罪嫌疑人李某面對面站著、手中持棍的男子引起網友注意,曾有網傳說法稱畫面中持棍的黑衣男子為嫌犯李某的同伙。5月9日,這名男子告訴封面新聞記者,他叫唐華,是鎮雄縣五德鎮人,當天剛在醫院做完清除胃內息肉的手術,發現李某在傷人后,他到門診一樓門口拿了棍子,想阻止其繼續傷人。
當時做完手術出來,同事還扶著我。我們在三樓就看到他正在行兇。據唐華講述,他想起一樓門口有保安使用的棍子,于是趕緊乘電梯至一樓。當時已有不少人受傷,李某也已下來,我就擋住他,呵斥他‘不許動,放下武器’,他也喊‘你不許動,你動我就把你殺了’。
唐華說,當時兩人相隔約2米,對峙了1分鐘左右,隨后李某開始逃跑,他繞著跑了一圈,我就追,然后他跑出了醫院大門,我追出去他就不見了。唐華表示,事發后他的胃部有一點疼,坐下休息片刻后恢復。他表示,當時也感到恐懼,他父親曾當過兵,受父親影響,還是有那種正義感,雖然平時待人比較溫和、講道理,但是遇到這樣的事情,還是要站出來阻止的。
被害人家屬:
丈夫離世,還不敢告訴孩子
5月9日上午,汪女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她的丈夫龔先生在此次事件中離世。她表示,此前丈夫因車禍受傷,在城南醫院住院。事發當天,她和妹妹陪丈夫到門診做檢查,出事那天剛好辦出院,醫生說他肺上面可能會有點小問題,讓做個CT檢查一下。中午11點半左右,丈夫做完檢查,他們一起乘坐扶梯上樓,準備去給醫生看報告,隨后在二樓遇到了正持刀傷人的李某。
汪女士表示,在躲避過程中,他們幾人逃散了,她給丈夫打了幾個電話,剛開始都沒有打通。后來電話終于接通,她跑到丈夫所在的三樓后,看到丈夫受了傷,有一個醫生正按住他的傷口,隨后丈夫被送至搶救室。汪女士稱,當天下午6點多,丈夫被轉移至重癥監護室。8日凌晨,他們接到龔先生搶救無效離世的通知。
汪女士表示,丈夫今年37歲,婆婆身體不好,家屬還不敢把其離世的消息告訴婆婆和家里的兩個孩子。
據警方通報,當天17時許,李某在縣內被公安機關抓獲。有網傳視頻顯示,一名穿深色衣物的男子被多人壓在地面。有嫌疑人親屬表示,網傳視頻中被抓捕的男子確為李某。
嫌疑人曾是老師
有村民稱其不太好相處
封面新聞記者了解到,李某出生于1983年,是鎮雄縣潑機鎮某村人。5月8日,李某的一名親戚告訴封面新聞記者,李某是家中長子,下面還有幾個妹妹。李某是高中學歷,以前在當地的學校教過書,也曾在家辦過一段時間學前班。
該親戚稱,李某和妻子育有三個孩子,幾年前他的妻子攜一個孩子出走,李某帶著兩個孩子生活。李某曾發布與妻子離婚官司相關的微信朋友圈。該親戚自稱與李某來往不多,有時在村里農地里碰到李某在做農活,雙方會打個招呼。事發后,她都沒心情做事,覺得全身肉麻了一層。
5月9日,鎮雄縣另一家學校的工作人員表示,大概在2021年,李某曾來該校面試,我們覺得他在別的學校上過課,可以來試試。他表示,李某在教學上沒有問題,但學校要求老師住宿,李某需要回家,雙方沒有達成協議,最后李某沒有留下來任教,不超過一個月,后來他們沒有再聯系。
在李某老家所在的村莊,有村民告訴記者,他覺得李某不太好相處,感覺他和大家不是很合得來,說不到一塊兒去。也有村民稱,李某性格不是很好。
李某的一名伯伯表示,他和李某家雖然住得近,但是相處不多,李某之前和他說要是出事了不要管他,他勸李某說莫去做傻事。
多名李某的親戚和村民表示,多年前李某曾因一起與摩托車糾紛相關的多人打架案件而獲刑。有李某的親戚表示,她已經記不清事件發生的具體年份,事發當天,她聽到打架聲后曾外出查看,看到有人受傷。
裁判文書網可以檢索到與李某故意傷害案相關的兩份刑事裁定書。其中一份裁定書記載,云南省鎮雄縣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9日作出刑事判決,以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李某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執行機關于2014年10月11日對罪犯李某某提出假釋建議書,報請該院審理。曲靖市中院裁定不予假釋。
另一份云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裁定書顯示,2015年1月21日,曲靖中院裁定,對罪犯李某減去有期徒刑6個月。刑期變為自2012年11月12日起至2015年5月11日止。
原標題:云南鎮雄醫院對峙行兇者當事人:當時也感到恐懼,就想阻止他繼續傷人
編輯:楊四海責編:周尚斗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