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發布?
9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上游新聞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此次發布的曲譜和錄音版本主要包括管弦樂總譜、管樂總譜、鋼琴伴奏譜,管弦樂版、管弦樂合唱版、管樂版、管樂合唱版組成的國歌官方錄音版本。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武增介紹,國歌是國家的象征和標志之一。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2017年9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國歌法全面規定了國歌的地位以及國歌奏唱的場合、形式、禮儀等內容,并附以國歌詞譜。國歌法對于保證憲法實施,大力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維護國家尊嚴,提升國家形象,推進黨和國家禮儀制度、禮樂制度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為落實國歌法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國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中央宣傳部、國務院辦公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積極推動相關工作,會同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中國音樂家協會組織開展了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審定,國歌官方錄音版本的錄制,最終確定了此次發布的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包括管弦樂總譜、管樂總譜、鋼琴伴奏譜。在曲譜審定的基礎上,確定了由管弦樂版、管弦樂合唱版、管樂版、管樂合唱版組成的國歌官方錄音版本。“根據國歌法的有關規定三個版本的演奏曲譜和四個版本的音頻將在中國人大網和中國政府網上發布。”武增表示。
武增展示了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國新網
武增提到,1949年9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歷史性文件。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歌未正式制定之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1949年9月29日人民日報以頭版刊登了《義勇軍進行曲》的詞譜,但當時我國沒有正式審定發布用于樂隊演奏使用的曲譜,所以不同的作曲家根據各自對國歌的理解,編配了不同版本的演奏曲譜,供管樂隊、管弦樂隊使用,所以曲譜的版本不統一。
20世紀50年代開始,我國開始推進國歌演奏曲譜的標準化工作,此后多年使用比較廣泛的是1954年由中國音協、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經全國征集后所確定的,由李煥之同志編配的管弦樂總譜版本,并不斷改進。但由于一直沒有賦予其正式法律地位,加上受到上世紀70年代末國歌歌詞、曲譜曾有過短暫變化的影響,實踐中使用不統一、不規范的情況依然存在。同時,以往常用的國歌錄音版本,在錄制技術、音質音色、音響效果等方面也落后于時代。針對這些情況,在2017年制定《國歌法》的時候專門作出規定,由國務院確定的部門組織審定錄制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國歌官方錄音版本,并就發布和使用提出了要求。
“我們國家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誕生于中華民族危亡的緊急關頭,其鏗鏘有力的詞句伴隨著雄壯激昂的旋律,唱出了中華民族反帝愛國的強烈心聲,激勵著中華兒女眾志成城,以血肉之軀筑起拯救民族危亡的鋼鐵長城。國歌承載了人民群眾對黨對國家對民族的崇高敬意、深沉感情和不屈不撓、奮勇前行的精神。此次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的發布,既是實施《國歌法》推進國家禮儀制度和禮樂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也是加強憲法實施、完善我國國家標志制度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增強國歌奏唱、播放和使用的嚴肅性、規范性,維護國家形象和尊嚴;同時,也有利于增強人民群眾的國家觀念、愛國意識,進一步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武增說。
俞峰表示國歌的標準演奏曲譜在四個方面作了完善和規范。國新網
對于此次調整之后國歌的標準演奏曲譜與歷史版本的演奏曲譜發生了哪些變化?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央音樂學院院長、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審定專家委員會主任俞峰表示主要在以下四個方面作了完善和規范:第一方面,封面、扉頁和出版記譜的規范;第二方面,速度標記:管弦樂總譜、管樂總譜、鋼琴伴奏譜統一標注了每分鐘96拍;第三方面,表情術語,三種曲譜統一在曲首標注了“莊嚴地”,是為了更好地規范對國歌奏唱的理解和情感表達,增強國歌奏唱的嚴肅性和規范性;第四方面,樂譜內修改涉及的力度標記,是基于長期演奏實踐得出的經驗總結,這些力度標記有助于國歌奏唱的準確性、規范性,還有部分修訂是基于出版要求的最新規范表述。
針對本次發布的三個標準演奏曲譜和四個官方錄音版本的使用場合,武增介紹:根據《國歌法》相關規定,在以下九種場合奏唱國歌時,應當使用此次發布的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具體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開幕、閉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會議的開幕、閉幕;各政黨、各人民團體的各級代表大會等;憲法宣誓儀式;升國旗儀式;各級機關舉行或者組織的重大慶典、表彰、紀念儀式等;國家公祭儀式;重大外交活動;重大體育賽事;其他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
上游新聞記者 時婷婷
編輯:徐遠哲責編:范永松,鄒渝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