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掛輕微民警未感知 已記分罰款?
9月6日,成都都江堰公安通報“一警車疑壓實線變道擦掛后逃逸”事件。通報中稱,民警駕駛警車執行勤務期間,為避讓車輛壓實線與左后側轎車發生擦掛。因擦掛輕微,民警未感知事故發生,排除駕車民警交通肇事逃逸。交警部門認定,駕車民警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已對駕駛員依法作出記分、罰款的行政處罰。
通報全文如下:
9月4日,網傳視頻反映“一警車壓實線變道擦掛后逃逸”,我局對此高度重視,立即開展調查核實,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9月4日13時許,我局民警張某某駕駛警車執行勤務期間,行經蒲陽路與芳菲路交叉路口時,為避讓右前方車輛,向左變道,壓實線與左后側轎車發生擦掛。因擦掛輕微,張某某未感知事故發生,繼續前往目的地執行任務,雙方均未報警。
經走訪調查、勘查檢驗、第三方機構司法鑒定,事故發生時,警車車速30~35,未超速,警車左后側輪眉輕微擦痕;對方車輛右前側葉子板輕微擦痕,兩車產生的碰撞聲和碰撞沖擊感較輕微,前車行駛時自身產生的噪音及抖動能夠覆蓋碰撞聲和碰撞沖擊感,前車座椅和方向盤在縱向、橫向、垂向三個方向震動未達到駕駛員感知的閾值,排除駕駛員交通肇事逃逸。交警部門認定,該車駕駛員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規定,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對駕駛員依法作出記分、罰款的行政處罰。
在事故處理期間,警車駕駛員張某某已向對方賠禮道歉,取得諒解。在此,感謝并歡迎廣大網民監督。我局將進一步加強隊伍教育管理,不斷規范執勤執法行為,樹立隊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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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警車壓實線變道擦掛后逃逸?交警:存在壓實線變道,其他在核實
編輯:楊四海責編:廖異審核:馮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