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回應考點提前三分鐘打結束鈴怎么回事?
針對網傳高考首日福州一考點高考語文科目提前3分鐘打結束鈴一事,6月8日11時許,從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咨詢處獲悉,該考試院已接到不少家長的相關投訴,目前相關部門正在積極處理此事,“有處理結果會及時告訴家長”。
網傳截圖顯示,2021年6月7日13時11分,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務平臺上,一條訴求編號為FZ21060701303內容顯示,“在剛剛結束的高考語文中,福建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提前3分鐘打鈴,導致孩子作文題目來不及寫,直接影響到高考成績”。
截圖顯示,倉山區教育局正在辦理,截止時間為6月22日15時21分。
依據教育部2012年<愛尬聊_百科大全>1月5日關于修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第二章第十三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停止其參加當年及下一年度的國家教育考試工作,并由教育考試機構或者建議其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其中包括擅自變更考試時間、地點或者考試安排的。
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卷、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