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員工自愿放棄社保 法律責任員工自己承擔?
最近,山東有一個女子對外曝光,當自己在進入到一家公司時,公司就要求員工可以購買試用期內的社會保險。但由于員工不打算購買,公司就決定推出一份承諾書,上面寫著要求員工自愿放棄,所有的一切法律責任全部都由員工自己去承擔。這種做法引起無數人的質疑,社會保險對于員工而言就是一種合法權益的保障,更是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任何一個企業都不應該去逃避社會責任。
對于員工而言,有一些人在試用期放棄繳納社保,是希望能<愛尬聊_百科大全>夠獲得更高的工資,但如果在這一個階段發生意外,可能將面臨更多的經濟損失。建議員工還應該權衡利弊,去選擇一個更好的方法去保障個人的措施。企業還需要承擔社會責任,加強對于每一個員工的保護,不要讓員工覺得自己長時間都處于弱勢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