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黨委副書記已帶領村干部登門道歉?
9月7日凌晨1點多,陜西漢中市南鄭區濂水鎮人民政府通過其官方微信號發布了《情況通報》。
通報中表示,8月29日,濂水鎮流西河村干部在<愛尬聊_百科知識大全>秸稈禁燒巡查中,發現村民劉某某在自家農田里焚燒秸稈,當場進行了制止和教育,村委會對其處以罰款100元,并將情況通報給家屬,由家屬代寫檢討書,保證以后不再焚燒秸稈。流西河村村委會委員李某某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拍攝了劉某某手持檢討書的照片發至村民微信群。
此事發生后,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對流西河村村委會執法主體不當予以糾正,退還100元罰金。鎮紀委對主持村兩委工作的村黨總支副書記黃某給予誡勉談話,區監委派出濂水鎮監察組對李某某工作行為和方式不當給予誡勉談話。鎮黨委副書記帶領李某某登門向劉某某及家屬當面致歉,獲得了劉某某及家屬諒解。
通報中還表示,“我們真誠向劉某某及家屬表示歉意。下一步,我鎮將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切實加強干部教育管理和法治教育,走好群眾路線,改進工作方式方法,更好為民服務。”
此前,一張92歲老人因燒秸稈被要求寫檢討,并拿著手寫檢討書拍攝的照片引起了輿論關注。
網傳圖片中,老人手舉的檢討書上寫著:“我是XX村二組村民劉某某,現年92歲,沒按上級嚴禁秸稈焚燒的要求,在地里焚燒秸稈,被區領導發現,經村干部批評教育,我知道自己的錯誤,愿意接受處罰,永不再燒秸稈。”落款是2023年9月4日。
村主任回應稱,考慮到老人的年齡,因此象征性地罰了100元,目的是說服教育。漢中市南鄭區秸稈禁燒辦表示,查處的焚燒秸稈案例中,老年人占70%左右,鎮村干部的口頭批評教育,不一定能達到警示教育的效果,除了罰款,寫檢討也是警示教育的一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