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聯副主席自認會被提拔 誣告陷害對其任職“不利”的正縣級領導?
澎湃新聞消息,12月15日,河南濮陽市紀委監委對外通報了12起誣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濮陽市文聯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某方誣告陷害問題正位列其中。
通報指出,2022年5月,王某方自認為會被提拔到某單位任正縣級職務,聽說某正縣級領導干部對他任職可能會有不利影響,便虛構該同志違反廉潔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賄賂等問題,編造舉報材料,以王尊安之名進行誣告陷害,造成不良影響。王某方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1月,王某方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濮陽市紀委監委還通報濮陽縣公安局民警管某忠誣告陷害問題2019年10月,管某忠與另外一民警在辦理張某某酒后尋釁滋事案件中,對張某某有毆打行為,遭到張某某反抗,導致兩人不同程度受傷。為證明張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執行公務,管某忠向接辦此案的民警提供虛假材料,誣告張某某妨害公務。2023年7月,管某忠犯誣告陷害罪,被判處免于刑事處罰。
濮陽市紀委監委表示,典型案例中的誣告陷害和不實舉報行為,不僅擾亂了正常信訪檢舉控告工作秩序,浪費監督執紀執法資源,更是挫傷了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對政治生態造成不良影響,必須予以嚴厲打擊。大力開展澄清正名工作,有利于激發黨員干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讓干部以更足的底氣和信心投身工作。
澎湃新聞注意到,就在12月14日,濮陽市紀委監委印發《關于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 為干部澄清正名的實施辦法》。
《辦法》就認定誣告陷害的有關情形作出具體規定,指出惡意檢舉控告、誹謗黨員干部,捏造事實,陷害、抹黑、詆毀他人;偽造材料,干擾換屆選舉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虛構情節,栽贓嫁禍、攪亂局面、混淆視聽以及具有其他誣告陷害情形,造成后果或者不良影響的,屬于誣告陷害行為。同時明確,主觀上沒有陷害他人的故意,客觀上沒有捏造事實或者偽造材料等行為,因檢舉控告人理解認識偏差或了解情況不全面等原因導致反映內容失實的,屬于錯告,應當及時向檢舉控告人說明情況、消除誤解,對罔顧事實繼續舉報的進行批評教育。
編輯:唐文培責編:吳忠蘭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