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是進步?
12月25日上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開幕,慈善法修正草案、刑法修正案草案和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等多件法律草案提請會議審議。其中,提請審議的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為二次審議稿。
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為抗擊地震、洪水、雨雪冰凍等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2021年12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初次審議《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增加了兩條專門條款,規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獲取信息的行為。
2023年12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記者會,發言人臧鐵偉介紹,二次審議稿在六個方面做出了主要修改,其中包括加強突發事件應對管理中的權利保障,完善對特殊群體的優先保護、公民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緊急情況下群眾開展自救互救等。
中央黨校教授竹立家接受上游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突發應急事件應對管理中提出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就是一個進步。近年來,個人信息安全受法律保護的理念得到普及,公民對個人信息保護的意識逐漸增加。突發事件中,公民的安全感降低,更要關注信息安全對公民個人的影響。在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中,公民個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應該設置明確的界限,公民個人信息非必要不能收集和使用。
上海交通大學信息安全工程學院教授陳恭亮也表示,在突發事件的應對管理法草案中增加對公民信息的保護,是提升公民信息保護意識的表現,便于規范執法。陳恭亮提醒,保護公民個人信息貫穿整個突發事件應對管理工作,應制定詳細可行的操作規范,在收集和使用過程中完善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
上游新聞記者 聶輝
編輯:朱亮責編:范永松審核: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