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奸淫不滿14周歲幼女均被判刑,最高多少年[6人奸淫不滿14周歲幼女]?
1月5日,海北中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6人奸淫不滿14周歲幼女案件,其中最高可判刑11年8個月。經查明2022年7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6人為發泄私欲,多帶帶或共同奸淫不滿14歲的幼女構成了強奸罪。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實施二人以上輪奸,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情節嚴重。6名上訴人及原審被告人被判處4年10個月到最高11年8個月的有期徒刑。
網友極其憤怒表示要對六名犯罪嫌疑人判處死刑。幾年的有期徒刑結束再出來時,幼女還正值青春年華時,心理所遭受的苦難要承受一輩子。同時網友也害怕這些人出來之后再對其他人實施犯罪。不過對于刑法的判決部分網友還是覺得不能判處死刑的,不然那些作惡分子覺得沒有后路之后只會做的更絕。正如羅翔老師的話,強奸罪之所以不判死刑是為了給被害人留條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