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告上大學女兒索要贍養費,要求每月支付1500元?
近日,一父親將女兒告上法庭索要贍養費的案件引發網友關注。原告張父稱自己出車禍后,多次聯系女兒想讓她回來照顧自己,但女兒都未回應,最后還把他拉黑了。無奈下他只能將女兒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女兒,每月支付贍養費1500元。
被告張女士辯稱自己還在上大學一沒有能力負擔父親的贍養費,二也沒有時間回去陪護。她認為家里還有兩個哥哥照料,并不需要她。而拉黑父親電話是因為他發的短信都是抱怨,給學習緊張的她增加了心理負擔。
法院審理認為:《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本案中,張父發生交通事故后,要求女兒照料和支付贍養費,系合法合理的訴求,但張女正在接受大學教育,沒有時間回去陪護,也沒有收入來源支付贍養費,故張父的訴求,法院不予支持。
判決后承辦法官跟進釋法說理,勸導張女理解父親的不容易,在完成學業的同時,多關心多問候父親。